人夫車震別人妻 鹹溼對話嬌喘全都錄
退休人夫在車上與別人的妻子啪啪啪,被妻子偷偷放置錄音筆錄下鹹溼對話和喘息呻吟聲。(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彰化縣退休李姓人夫與張姓人妻發展不倫戀,短短4個月出遊7次,在車上鹹溼對話、喘息呻吟、進摩鐵消費過程被李妻全都錄,通姦罪名雖不成立,但民事求償部分,彰化地院認定侵害配偶權明確,2人應連帶賠償李妻50萬元。
根據判決書,李男與妻子1985年結婚後育有1子,已退休的他前年6月間結識了已婚有3名子女的張女,卻發展出超友誼,李妻因而偷偷在李男車上放置秘錄錄音筆蒐證。
前年6月11日上午,李張同車前往花壇某摩鐵,卻因客滿轉往埔心的高登庭園汽車旅館消費,錄音筆錄下李男抱怨「太誇張啦,還沒10點就客滿」;同年7月16日至10月10日間,李男6度載張女出遊,都在車上被錄下鹹溼對話、喘息呻吟聲,還有前往摩鐵消費與店員的交談內容。
李、張2人雖以兄妹相稱,在車上卻被錄下女性喘息呻吟聲,還有「插着穴穴」、「應該是你的龜頭比較大」、「好像德國軍人的鋼盔」、「哥哥今天都沒有想摸穴穴」「哥哥聞你這邊的味道上癮了,像在吃榴槤一樣」等鹹溼對話,令人無限遐想,更讓李妻聽到怒不可抑,提告兩人妨害婚姻並附帶民事求償100萬元。
張女否認有通姦相姦行爲,強調不知李男已婚,但坦承有逾越一般社交應有分際。李男則辯稱,妻子未經他同意偷放錄音筆,竊錄音檔屬非法取得,無證據能力。
李男更向法官表示,他與張女是好友,去摩鐵也只有親親抱抱、觸摸等行爲,在現今社會觀念開放,實在稀鬆平常,不能因此認定2人有男女情愫,強調全案經彰化地檢署檢察官以無積極證據證明2人有通姦相姦爲由,爲不起訴處分確定,可見他與張女並沒有合意性交行爲。
但法官審理時認爲,侵害配偶權不僅限於通姦行爲,被告2人均爲有配偶之人,卻罔顧倫理在4個月內密集會面、單獨出遊,還發生親吻、擁抱、撫摸等親暱舉止,2人在車上對話內容包含形容彼此男女性器官、談論性經驗,不正當交往的言行模式,實與熱戀交往情侶毫無二致,已逾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容忍範圍。
加上被告2人多次提及「愛愛」、「插着穴穴」等表彰性交行爲字句,且討論彼此生殖器之形狀、氣味,法官認定兩人確實曾有發生性交行爲,已達侵害李妻權益,致使精神痛苦,因此判決被告2人須連帶賠償李妻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