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臺第二長姓名!他曬15字身分證「臺灣之光財神羅伯特歐薩斯」
▲林男改名「林家丞臺灣之光財神羅伯特歐薩斯」,希望藉此轉運。(圖/翻攝自臉書)
高雄一名林姓男子感慨2020年太多壞消息,決定在新的一年改名轉運,所以靈機一動取了15字的名字,並在25日曬出身分證。照片曝光後,迅速引發網友熱議,連友人都轉貼大讚「強者我朋友,這個名字夠屌了吧!」
照片中可見,25歲林男將自己的名字改爲「林家丞臺灣之光財神羅伯特歐薩斯」,總計15字。朋友看完笑瘋,將照片分享到臉書社團「爆廢公社」,再三強調「真實改名非PS後製」。
不過,15字的長度僅排名全臺第二,與參選過嘉義縣長的「黃宏成臺灣阿成世界偉人財神總統」相同。至於目前的紀錄保持人,則屬Youtuber「要投」去年6月改名的「晉瑋臺灣台東之子大麻煩要投油土伯歐薩斯」,長達19字,但因爲名字太長,承辦人員還得親自手寫。
網友們看完紛紛表示,「光念都懶了」、「名字寫完,同學都交卷了」、「領包裹得籤多久」、「老師:罰寫自己名字1000遍!明天交」、「現在都實名制,你會後悔...」、「印鑑是要刻多大顆」、「簡稱;林財伯」、「整張信用卡都是你的英文名字」。
還有人笑說「魔神仔喊你名字都嘴巴打結,想牽都牽不走你」、「掛急診名字還沒寫完,人就掛了」、「先生可以幫我填個問券嗎」、「報告班長!新兵戰士!林家丞臺灣之光財神羅伯特歐薩斯!請示上廁所!」
其中,甚至有網友依樣畫葫蘆、比誰的名字比較長,「董OO臺北之光女神珍妮佛蘿蔔汁」、「陳OO嘉義曙光三重恍神妮可基嫚」、「喔羅伯特歐薩斯你攻擊我的村莊」笑翻所有人。
依《姓名條例》第9條規定,若在一間公司、機關、團體或學校,遇有同名同姓者;或與三等親以內直系尊親屬名字完全相同;同一縣市設籍6個月椅上,遇到同名同姓者;與通緝犯姓名相同;被認領、收養時;字義粗俗不雅、音譯過長等原因,得申請改名,一生以3次爲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