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開展230餘次專項執法行動!煙臺公佈知識產權保護典型案例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秦雪麗 通訊員 孫洪安

“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即將到來,爲營造公平、公正、和諧良好的消費環境,近日,煙臺市市場監管局公佈2024年煙臺知識產權保護典型案例。

2024年,煙臺市市場監管局始終保持嚴厲打擊知識產權侵權假冒行爲的高壓態勢,加強日常監管,開展網絡侵權線索摸排,在重點領域、關鍵環節開展專項執法,組織開展了4次知識產權保護專項行動,開展專項執法行動230餘次、出動執法人員530餘人次。全市辦理專利糾紛案件136件,知識產權行政處罰案件334件,有效淨化了知識產權保護環境,爲推動全市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包裝箱主視圖設計相似

一企業因侵權被處罰

請求人濟南浩源農副產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請求人”)於2022年3月22日獲得名稱爲“紙箱(祥雲箱)”的外觀設計專利,專利號爲ZL202130841260.2。2023年12月19日,請求人發現被請求人煙臺宸鮮果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被請求人”)銷售的紙箱與涉案專利相似度極高,認爲涉案產品落入了涉案專利的保護範圍。隨即請求人向煙臺高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高新區局”)提出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處理請求,2024年1月4日,高新區局受理立案,該專利權在請求人提起侵權糾紛處理請求時合法有效。請求人認爲涉案產品使用時的整體視覺效果與涉案專利整體視覺效果完全相同,構成侵權行爲。

經審理,高新區局通過對涉案產品的技術特徵與涉案專利要求保護的技術特徵進行分析比對,從“整體觀察、綜合判斷”原則來看,授權外觀設計與被控侵權產品屬於相同的產品且包裝箱主視圖設計構成相似,可以認定二者在整體視覺效果上構成相似,不具備實質性的差異。因此判定涉案產品落入涉案專利權的保護範圍。2024年1月19日,高新區局認定被請求人的銷售行爲構成侵權行爲,責令停止相關侵權行爲。

未經授權使用商標

牟平一洗衣店被行政處罰

第47341665號“UU國際洗衣”商標是上海雲端洗燙設備集團有限公司的註冊商標。該商標註冊公告時間爲2021年2月28日,商標專用期限爲2021年2月28日至2031年2月27日。

2024年7月26日,牟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根據相關證據和流程對牟平區優優洗衣生活館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的主營業務與第47341665號商標的核定服務項目相同,且當事人使用第47341665號商標未取得其註冊人上海雲端洗燙設備集團有限公司授權,工作人員認爲,當事人的行爲屬於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行爲。截止到案發,其違法經營額爲2萬元,違法所得0元。另查,當事人已停止侵權行爲。

當事人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一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規定,作出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爲,並作出罰款行政處罰。

銷售失效專利電子秤

芝罘區一商家被處罰

專利號爲2010306341943號的外觀設計專利“電子秤(1)”,申請日爲2010年11年23日,該專利於2020年12月11日失效。

2024年9月29日,芝罘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到當事人位於幸福中路143號的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檢查,檢查發現當事人銷售一款“威衡”牌便攜式電子秤。經查,標有專利號2010306341943號的“威衡”牌便攜式電子秤共2個,現已聯繫不到供貨商。

當事人銷售標有無效專利號產品的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一百零一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了假冒專利的違法行爲。芝罘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六十八條之規定,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及罰款的行政處罰。

銷售侵犯地理標誌證明商標產品

海陽一超市被行政處罰

2024年8月20日,海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羣衆舉報,稱在海陽市留格莊鎮的世紀華聯生活超市購買到標識生產商“五常市高氏禾田米業有限公司”2024年1月26日生產的紅色包裝“五常香米(大米)”產品,在包裝袋正面醒目位置標註“五常香米”字樣,易使消費者產生誤解,將該產品誤認爲專有屬性爲“香米”的“五常大米”。

2024年8月22日,海陽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根據舉報對當事人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檢查。經查明,當事人購進銷售五常市高氏禾田米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大米產品,既包括取得證明商標準用許可、按照 GB/T 19266 標準組織生產的“五常大米”(地理標誌保護產品),也包括按照 GB/T 1354 標準組織生產和進行出廠檢驗的大米產品(非地理標誌產品)。而涉案紅色包裝“五常香米(大米)”產品,在包裝背面將產品命名爲“五常香米(大米)”,在包裝正面醒目位置進一步用較大字體和顯著顏色突出標識“五常香米”字樣,與地理標誌證明商標中的主要識別部分“五常”名稱相同、宇形近似,足以使相關公衆將該非地理標誌保護產品誤認爲地理標誌保護產品,導致消費者產生誤認。

當事人銷售侵犯地理標誌證明商標專用權的行爲,違反了《地理標誌產品保護辦法》第三十條第一款第六項、第七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六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二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爲,並做出沒收違法所得及罰款的行政處罰。

銷售仿冒“耐克”鞋

龍口一服裝店被處罰

2024年9月24日,龍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投訴舉報線索,投訴人稱龍口市會瑩服飾服裝店售賣假“耐克”鞋。執法人員對該單位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店內銷售“耐克”標誌鞋,現場發現8雙。當事人未提供出涉案商品的進貨單據、供貨商資質以及涉案商品爲真品的證明材料。當事人表示上述涉案“耐克”鞋是從莆田購入,共購進10雙,均爲仿品。

當事人的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作出處罰決定如下:1.沒收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耐克”鞋8雙;2.沒收違法所得及罰款。

銷售假冒專利的微生物菌肥

萊陽一農資店被處罰

2024年6月7日,萊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萊陽市沐浴店克芳化肥店的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檢查發現,其店內擺放有175包微生物菌肥待銷售,該產品包裝袋上印有“本品已獲得專利:3701365251”等字樣。經查,當事人於2008年4月2日辦理營業執照開始從事肥料銷售。當事人於2022年購進濟南勁牛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微生物菌肥200包,包裝袋上印有:“本品已獲得專利:3701365251”,該號實際爲涉案微生物菌肥進出口代碼,未非專利號。截至2024年6月7日已銷售25包,涉案金額12000元,違法所得250元。

當事人銷售假冒專利的微生物菌肥,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一百零一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六十八條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及罰款的行政處罰。

“陽澄湖大閘蟹”變“蘇州太湖蟹”

萊山區一水產店被罰7884元

2024年10月8日,萊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根據當事人提供的投訴舉報線索對萊山區旺平水產品店進行檢查。經調查,2024年9月18日,舉報人通過美團平臺購買“中秋送禮現貨陽澄湖大閘蟹1份”,實際爲“蘇州太湖蟹”。當事人的上述行爲有“在產地範圍外類似產品上使用受保護的地理標誌產品名稱的”的情形,執法人員在其店鋪內未發現違法商品。本案在調查過程中,當事人已與舉報人達成和解。當事人在調查期間,積極配合調查消除影響,如實陳述違法事實,提供有關證據資料,美團店鋪相關鏈接已經作出下架處理。

最終,萊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第十一條,《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作出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爲,罰款7884元的行政處罰。

銷售侵權“箭牌”商標衛浴

蓬萊一商家被行政處罰

2023年10月24日,煙臺市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舉報線索,對蓬萊市登州藍箭衛浴店進行現場檢查,在當事人經營場所及倉庫發現標註“ARRCW”和“ARRCW 箭牌世家”標識的馬桶,與“ARROW”“箭牌”“ARROW箭牌”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容易導致混淆。經辨認涉案馬桶屬於侵權商品,且當事人未提供涉案馬桶的合法來源證明。經查明,當事人經營涉案馬桶30個,已銷售9個。

最終,煙臺市蓬萊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認定當事人構成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行爲。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沒收侵權馬桶、罰款和沒收違法所得的行政處罰。

銷售假冒“殼牌”潤滑油

福山一汽修店被行政處罰

2024年3月11日,福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廣州奧維商務諮詢有限公司舉報,稱福山區中醫汽車維修店內銷售的殼牌潤滑油是假冒產品,要求依法進行查處。煙臺市福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根據舉報於2024年3月12日對福山區積福路58-16號福山區忠義汽車維修店進行了檢查。經查,根據廣州維奧商務諮詢有限公司出具的鑑定書,當事人銷售的“殼牌喜力HX510W-404 升”標識的黃色桶裝潤滑油非殼牌品牌國際股份公司及其授權單位生產,是假冒殼牌公司註冊商標產品。當事人上述商品從福山區福山園優馳汽車配件商行共計購進8桶,違法經營額1584元。當事人無法提供上述商品的商標授權書或銷售協議,未能提供相關進貨單據。

當事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規定,構成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違法行爲,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定,結合裁量情節,作出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爲,沒收未銷售的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產品,並作出罰款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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