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進一步規範低收入人口認定和救助工作
工人日報-中工網記者 邢生祥
記者日前從青海省民政廳獲悉,青海通過細化完善低收入人口認定和救助政策措施,進一步規範低收入人口認定和救助工作,推進健全覆蓋全面、分層分類、綜合高效的社會救助體系,力保社會救助領域“應保盡保”。
在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認定方面,青海提出要綜合考慮家庭成員關係、長期共同居住等因素,不得僅以是否在同一戶口作爲判斷依據。在家庭財產認定方面,提出應綜合考量財產實際價值、是否爲日常生活必需和生產資料、能否及時變現等因素,避免各種形式的“一刀切”問題發生。
同時,在家庭收入豁免方面,青海規定對需要照護家中完全失能和部分失能人員、學齡前兒童等特殊情形的,可按照城市低保標準免除覈算1名實際照護人或當事人的非固定就業收入。在供養費用覈算方面,明確成年無業的重度殘疾人落實“單人保”時,只覈算申請人的收入、財產和本人獲得的供養費用,並將低保邊緣家庭中被評估爲完全失能等級的老年人納入“單人保”覆蓋範圍。
此外,青海進一步加強動態管理,充分發揮“大數據+鐵腳板”作用,對納入救助範圍的低收入人口,自其納入之日起每半年系統自動發起覈對,並安排工作人員按比例抽查覈查,精準覈定救助對象家庭收入及財產。同時,嚴格落實國家工作人員及其家庭成員享受救助備案機制,切實防範“人情保”“關係保”“政策保”等問題發生。圍繞優化審覈確認程序,積極推行特困、低保、低邊等低收入人口審覈確認工作“多合一”,實現“數據一次採集,資源全網共享”。
來源:工人日報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