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堅決杜絕冬蟲夏草掠奪式和超期採挖

本文轉自:人民日報客戶端

王梅

近日,青海省林長制辦公室將採取5條措施,開展2024年冬蟲夏草資源保護工作,並明確提出,未經批准,禁止在青海省主產區、一般產區和零星產區開展非青海省分佈的冬蟲夏草寄主昆蟲的野外人工種植活動,一旦發現將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爲保護青海省冬蟲夏草特有種質資源,防止外來物種入侵,未經批准,禁止在青海省主產區、一般產區和零星產區開展非我省分佈的冬蟲夏草寄主昆蟲的野外人工種植活動,一旦發現將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理;各地要嚴格按照《青海省林業和草原局關於加強冬蟲夏草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強對冬蟲夏草資源的保護,禁止外來人員採挖冬蟲夏草,堅決杜絕掠奪式和超期採挖,嚴格執行我省冬蟲夏草採集時間規定,禁止採集後期蟲草;加強對冬蟲夏草採集活動的監督檢查,充分發揮村級黨組織作用,廣泛發動羣衆監督,暢通舉報渠道,強化對冬蟲夏草採挖的聯防聯檢督查;做好生態管護員的培訓,全面壓實生態管護員責任,細化分解任務、落實責任到人,實行分片包乾管理制度,加大巡查巡護力度,協助林草部門做好監督工作;各地要加強對冬蟲夏草採挖人員的技術培訓,通過電話短信、微信朋友圈等方式開展冬蟲夏草採挖人員的宣傳引導,規範採挖人員的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