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一男子盜挖黑松美化自家住宅,法院:判刑!

記者 劉一諾

青島一男子發現山上有漂亮的黑松,想偷走美化自家庭院,最終,挖出黑松8棵、損壞樹木78棵,這種情況,法院怎麼判?近日,青島市黃島區人民法院依法審結這起盜竊、毀壞黑松案。

2022年底,被告人朱某到朋友經營的工廠遊玩時,發現工廠旁邊的山上有幾棵樹形漂亮的黑松,就想將其偷走美化自家庭院。經過觀察,因有防火員執勤,難以利用現有道路運樹下山,只得暫時作罷。2023年3月,朱某決定繞開執勤人員,從工廠一側“開路上山”,遂僱傭挖樹工人並準備挖掘機、卡車後,通過挖掘機砍伐、毀損山坡樹木的方式開路,盜挖黑松。後被巡山執勤人員發現並報告公安機關。

經鑑定,朱某開路上山共挖出黑松8棵、損壞樹木78棵,共計造成價值損失26750元。

黃島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朱某爲盜竊黑松,故意毀壞財物,其行爲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鑑於案發後其有自首情節,自願認罪認罰,對破壞的樹木重新栽植,依法予以從寬處理。對其以故意毀壞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

法官提醒,良好生態環境是最公平的公共產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隨意盜挖林木、毀壞山林不僅造成經濟損失,更會破壞生態環境,損害社會公益。破壞環境行爲需要依法承擔生態環境修復的民事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要依法承擔刑事責任。法官提醒,保護環境人人有責,切勿心存僥倖觸碰法律紅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