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裝測試3成青少年仍然可以買到煙品
國健署2021年4月至5月間調查結果與2020年同期調查比較,檳榔攤違規率由73.5%下降至36.7%;連鎖超市或大賣場的違規率由23.5%降爲12.5%;一般商店的違規率由56.8%降爲41.3%,但唯一上升的是連鎖便利商店的違規率由28%上升至29.3%。
《菸害防制法》第13條第1款規定,任何人不得供應煙品予未滿18歲者,違者依同法第29條規定,最高可處新臺幣5萬元罰鍰。另《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11條更賦予商家查證購煙者年齡是否已滿18歲及對無身分證明或不出示證明者拒絕供應之法規依據。
國民健康署長吳昭軍呼籲販售業者對有疑似未成年者購煙時,請其出示證件,拒賣煙品予未成年者,以保護兒少免於煙品的危害。
國健署指出,消基會安排之喬裝測試結果,2021年仍有3成買菸未被店家拒絕,顯示業者不夠警覺或對員工教育訓練不足。國健署呼籲業者應加強員工的教育訓練,尤其對穿着學校制服或便服但疑似未成年者,要有「年齡確認、證件查證」的習慣,強化「不得供應煙品予未滿18歲者」的基本意識。
因新冠肺炎疫情的關係,消費者皆佩戴口罩,商家不易以面貌判斷消費者的年齡。國健署提醒,煙品販售業者,在此情況下,應加強對身着學生制服或疑似未滿18歲消費者的證件查覈,若其沒有帶證件或不願意出示證件,就應拒絕販售煙品,共同保護青少年的健康,免於受到煙品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