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克力規範未盡周延 監委自動調查

食藥署2016年公告規範各類巧克力,卻獨漏以棕櫚油爲主原料市佔率達九成以上之「棕色巧克力」原料及含量標示,恐造成食安漏洞影響國人健康,監察委員田秋堇、蔡崇義因此申請自動調查,確保國人食品安全。

2016年5月初歐洲食品安全局公告發現各類經高溫處理的植物加工食品(尤以棕櫚油爲甚),經動物實驗發現可能含有具致癌性物質縮水甘油脂肪酸酯(glycidyl fatty acid esters)。棕櫚油用於數百家食品品牌中,包含許多知名巧克力。衛福部食藥署於2016年6月24日公告「巧克力之品名及標示規定」,但似乎未對以棕櫚油爲主原料、市場佔有率達90%以上的「棕色巧克力」進行管理,恐影響國人食品安全。

田秋堇、蔡崇義表示,利用高溫處理的棕櫚油加工製造出來的巧克力主要爲「棕色」,爲我國巧克力市場佔有率最高者,若以低溫優化精煉油脂技術則可減少毒物含量。但食藥署現行規定僅規範市場佔有率不高的黑巧克力、白巧克力牛奶巧克力之總可可固形物(%)(含可可脂(%)及非脂可可固形物(%)),並未對以棕櫚油爲主原料所產製之「棕色巧克力」進行管理;亦即目前棕色巧克力管理範疇僅止於一般食品安全衛生管理(GHP、食品標示、食品添加物),其餘均無管理,顯然管理規範有未盡周延之處。

田秋堇、蔡崇義也表示,2018年2月26日歐盟委員會發布2018/290法規,修訂歐盟委員會實施條例(EC)No 1881/2006關於縮水甘油脂肪酸酯在植物油脂、嬰兒配方食品、嬰幼兒特殊醫用後續配方食品中的限量要求,但也未見食藥署積極修訂相關規定因應。同時,對於食藥署於「巧克力之品名及標示規定」獨漏「棕色巧克力」類型內容物含量,及未妥爲規定縮水甘油脂肪酸酯於食品中的限量等疑義、相關人員處理本案有無怠惰失職情事,均有調查釐清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