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手槍擊威震吳明達 羈押禁見2月 見不到小孩出生

33歲槍手彭姓男子,7月10日在臺北市天龍三溫暖外,涉嫌持槍射擊威震集團董事長吳明達與其司機,連續開至少5槍導致2人受傷,幸好就醫後保住性命。彭男犯後打電話給懷孕8個月的妻子後,攜槍彈至警局自首投案。士林地檢署復訊後聲押,11日深夜士林地方法院裁定,彭男今日起羈押禁見2月。

士林地院11日深夜召開羈押庭,法官訊問後認爲,彭男涉犯殺人未遂、公開持槍射擊、持有手槍等罪嫌,嫌疑重大,彭男供詞與卷證資料不符,且刪除手機對話紀錄、毀損手機,足認湮滅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且所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有脫免罪責動機,串滅證之虞有羈押原因。士院審酌,本案着多疑點尚待檢察官釐清,全案有羈押原因、有羈押必要,裁定7月11日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檢警調查,33歲彭男7月10日在天龍三溫暖外徘徊,等吳明達現身,沿騎樓從後方連開5槍,打傷吳明達及其司機囊男,吳、囊中彈後,經朋友開車送醫,吳左手掌遭射穿、左腿中彈;囊則是右小腿中彈。吳稱,不認識槍手,近期未與人結怨。

槍手彭男當日傍晚5點13分,至寧夏派出所自首,交出1槍、11顆子彈,自稱是因長安西路經營咖啡店,被追討保護費,心生不滿纔開槍報復。對此檢警存疑,且懷疑背後還有藏鏡人,將從金流追查有無其他共犯。

臺北市大同警分局今午詢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刑法殺人未遂等罪嫌將槍手彭男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記者李隆揆/攝影

「威震集團」代表人吳明達與司機遭槍擊,手腳分別中彈。記者李隆揆/翻攝

吳明達昨在天龍三溫暖外遭槍擊。記者李隆揆/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