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千萬天珠32刀劫殺合夥人改判免死 法官:未達極度殘虐

2惡煞搶千萬天珠劫殺合夥人判死刑,二審大逆轉改判無期。(中時資料庫)

男子黃焌柚與張姓珠寶商合夥做天珠生意,黃男除將「天地眼中眼」天珠出售後將所得佔爲己有,還找友人李政達等人佯購天珠,將張男誘騙出來後刺殺32刀致死,再搶走價值千萬元的14顆天珠。一審強盜殺人罪判黃男、李男死刑。黃、李2人不服上訴,臺中分院審理後認定,2人仍有教化遷善可能,改判黃焌柚、李政達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仍可上訴。

另5名同夥一審分判無期至4月不等徒刑,經上訴後維持原判決。

二審合議庭審酌,黃、李兩嫌犯案具有相當程度計劃性意圖奪取被害人的天珠,犯罪手法雖殘暴,尚未達於極度殘虐、執拗程度,並考量黃、李前科家庭狀況尚屬正常,無從認其等系窮兇極惡之徒或有暴力犯罪習慣,若施以最長期監禁、教化,尚非全無教化遷善可能。因此改判黃、李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根據一審判決書指出,40歲黃男在2018年4月間,將合夥共有的「天地眼中眼」天珠出售,得款人民幣38萬元也被歸爲己有。張男追討「天地眼中眼」未果,並在得知被變賣後心生不滿,對外宣稱他纔是「天地眼中眼」所有人,兩人產生嫌隙

黃男因涉《銀行法》案在法院審理,需籌措律師費,2019年11月初找上有債務在身的26歲友人李政達謀議殺害張男、搶奪天珠。李政達找來邱姓友人,再以3萬元代價輾轉找來李之楷洪姓男子及蔡信佑等加入。李男等人多次到張男住處附近埋伏,後以購買天珠爲由,將張男誘騙到茶館停車場見面

同年11月25日,李政達、李之楷及蔡信佑等3人抵約定停車場,見張男到場,李之楷即向前追毆,並與蔡信佑抓住張男雙手,由李政達持摺疊刀刺殺張男頭頸部32刀,搶走所攜帶價值1042萬元的14顆天珠,並將倒地不支的張男扛上車,載去埋屍。

警方獲報後循線霧峰山區逮捕李男等3人,並將張男送醫急救,但仍傷重不治。警方循線逮捕黃男,但黃男否認主使犯案,還辯稱「一切都是開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