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府資政徐立德情斷第二春 女音樂家「風流往事」遭父母起底 

▲徐立德上訴二審,經法官判準離婚。(圖/記者徐士璉攝)

記者張靖榕綜合報導

總統府資政徐立德和小自己35歲的陳姓音樂家,再婚姻緣僅維持2年就訴請離婚;25日二審以「兩造之婚姻發生難以回覆破綻」爲由,經法官判準離婚。陳女2016年被爆曾和護家盟秘書長張守一外遇產下一女,其父母不僅證實此事,還加碼爆料「陳女結過4次婚、生過3女孩。」

高齡88歲的徐立德於元配劉勤生2009年過世後第4年,被拍到和53歲的陳姓女音樂家當街親吻,並在2013年6月結婚;然而兩人婚姻僅維持2年,就在徐立德搬出住處後轉淡。兩人在2016年底終於因撕破臉而訴請離婚。

徐立德起訴理由指出,陳女在分居後與父母發生糾紛,竟多次怪罪於他,除了主動提出離婚,還因婚前私事被自己父母曝光媒體上,開始出現自殘行爲,並對他情緒勒索,再再讓他感到年老難以負擔。

一審敗訴後經徐立德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法官認爲2人分居初期仍有互動,但2016年8月陳女與父母發生糾紛後,開始對徐立德惡言相向,甚至嘲諷徐立德可以擺脫她很開心;同年12月媒體報導出現後,雙方更加無意維持婚姻,之後相約見面已是2017年7月,最後更只在2019年3月於醫院巧遇,可知2人婚姻發生破綻後,已沒有重修舊好的可能,因此判準離婚。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壹週刊》2016年12月時接獲爆料,指陳女10年前是護加盟秘書長張守一的小三,還曾爲對方生下女兒;陳女父母毫無辯駁之意,甚至推波助瀾,「她結過4次婚,生過3女孩。」陳母事後寫信要女兒「妳別再風流了」,但3天后就被陳女趕出新北三重豪宅,之後提告女兒遺棄,但因檢方認爲陳母領有老人年金,加上陳父退休金名下也有車,而起訴失敗。

►他奶奶美麗秘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