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友熟睡涉指侵 求歡被拒拖下牀施暴 莽漢犯2罪
服役中的田姓男子到過去與前女友同住的房子,見女方熟睡,涉嫌用手指插入她的下體。女子驚醒後,拒絕與田男性交,遭田男暴力相向而受傷。基隆地檢署檢察官偵查後,依乘機性交、傷害罪嫌起訴田男。
檢方起訴指出,在馬祖服役的20多歲田姓男子與女友分手後,去年5月1日下午1點左右,到基隆市先前他與前女友共同居住的租屋處,看見前女友獨自睡於牀上,利用她熟睡時,以手指侵犯得逞。
被害女子因爲感覺下體遭他人觸摸而驚醒,並拒絕田男提出與他發生性行爲的要求。田男怒氣之下,將女方從牀上拖下地板,再將身體壓在牆壁,用手掐脖子,造成女子出現雙側手臂及手部多處擦傷、左側手肘挫傷,右側手部、左側大腿及髖部挫傷並皮下血腫等傷害。
檢方接獲被害女子提出告訴後偵辦,田男在警詢和檢察官偵訊時,供述案發當天有在租屋處,與前女友有性交及傷害她的行爲。
田姓男子趁前女友熟睡時,涉嫌用手指插入她的下體,後來女子拒絕與他性交,遭田男暴力相向受傷,檢方依乘機性交、傷害罪嫌起訴田男。記者邱瑞傑/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