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農業部長都說暫緩 張麗善:國土法不該貿然上路

雲林縣長張麗善(左一)表示,雲林超過5萬公頃農地地層下陷、重劃或重劃太早致農水路失修。記者陳雅玲/攝影

國土計劃法明年將上路,前農業部長陳吉仲日前投書,認爲若配套措施未到位,國土計劃應暫緩。內政部長劉世芳日前則指目前最大的困擾是中部的農業部門,雲林縣長張麗善表示,雲林超過5萬公頃農地地層下陷、重劃或重劃太早致農水路失修,被中央認爲是種電最好的區塊,卻全數被歸類在農1(優良農地),相當不合理,縣府盤點後,至少半數應承襲區域計劃法的畫分,歸類在農2,她重申國土法應暫緩實施。

內政部長劉世芳日前指出,國土法目前遇到最大的困擾,主要是中部縣市的農業部門,反應最爲激烈,張麗善表示,農民的權益將因國土法蒙受損失,財產被剝奪,身爲農業大縣的一份子,她必須表達嚴正抗議,否則對不起辛苦的農民。

她指出,縣府盤點後,雲林約有1.2萬公頃農地因重劃較早,灌溉排水系統及農水路已不堪使用,或者超過耐用年限,另外,受限水源供應不穩定,農民長期抽取地下水灌溉,導致嚴重地層下陷,被經濟部公告地下水管制區,鼓勵種植節水作物,這類農地有3.9萬公頃,都不該被視爲農1「優良農地」。

張麗善表示,現行一般農業區本來就不是「優良農地」範疇,包括未經農地重劃,且未投入重大農業改良設施,應承襲區域計劃法的畫分,將農地歸類爲農2,初步盤點,雲林該類農地超過2萬公頃。

她指出,農業部將25公頃以上、80%從事農業工作即歸類爲農1;25公頃以下,低於80%從事農業工作即歸爲農2,是非常粗糙的方式,呼籲中央應廣納民意,信守第三階段可以進行功能分區修正的承諾,就連前農業部長陳吉仲都認爲配套措施未到位,國土法應暫緩實施,她堅持國土法不宜貿然上路。

雲林縣長張麗善表示,雲林超過5萬公頃農地地層下陷、重劃或重劃太早致農水路失修。圖/雲林縣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