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越南機場「尿遁」90分鐘放生 人夫傻眼:我們才同居一週

林男阮女結婚,原本以爲未來會很幸福,結果卻是以離婚收場。(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無關)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新竹林姓男子2018年1月間越南阮姓女子結婚,兩人僅來臺同居一週,對方就以「父親病危」爲由返鄉,還在機場「尿遁」將近90分鐘,他試圖找人幫忙聯繫,沒想到還是無法挽回這段婚姻,無奈之下決定訴請離婚,並找來前妻作證,最後獲得新竹地院法官裁準。

林男在判決書中主張,婚後阮女和他一起來臺生活,結果只過了一週「新婚生活」,對方就說父親病危,兩人再度回到越南,「我們抵達胡志明市新山國際機場後,她假裝要上洗手間,接着就不見了,我當天等了一個半小時才透過電話聯繫上,她卻叫我回臺灣,說是『不會再回來、也不會回家』,要我別去找她」,事後想想,妻子顯然就是惡意逃逸,這才決定提告。

而林男的前妻也到庭證稱,自己雖然不認識阮女,但在臺灣見過一次面,「我知道的是,林男常爲阮女飛越南,也都會給生活費」、「我聽說,他去那邊(越南),女方都讓他自己住,不會讓他回家」、「這個女生對他看起來一點感情都沒有,這樣的關係如果要生活一輩子,雙方都很痛苦」。

新竹地院法官認爲,林男與阮女婚後僅同居一週就分離,女方也在電話中表明不願意返臺繼續生活,之後就斷絕聯繫,考量到雙方已分居超過一年,夫妻倆感情日漸淡漠,且皆無維持婚姻之意,最後依法裁準兩人離婚,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