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燃費7月開徵 公總延長繳納期限至8/31
交通部公路總局宣佈,今年自用汽機車汽燃費繳納期限延長至8月31日。(本報資料照)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嚴峻,交通部公路總局宣佈,爲降低羣聚風險,今年7月開徵的自用汽機車汽燃費繳納期限,由原先7月31日展延至8月31日。
公路總局表示,110年度自用汽機車燃料費繳納通知書預計於6月底前完成寄發,車主可透過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或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以及利用嗶嗶繳、LINE Pay Money、橘子支付、街口支付、蝦皮、元大銀行等App繳納,上述管道使用金融帳戶繳納者,無需支付代收手續費,但使用信用卡支付者,請先洽詢各發卡行庫相關手續費金額。
此外,民衆仍可持通知書至金融機構、郵局或超商臨櫃繳費,或透過電話語音轉帳代繳系統(412-1111、412-6666,服務代碼169#)繳費。
公路總局提醒,原已寄發的汽燃費繳款通知書所載繳納期限爲7月31日,將自動展延至8月31日。防疫情間,仍請車主多利用網路或電話線上繳納汽燃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