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檢疫看過來!罰單、汽燃費可「延後6個月繳納」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表示,居家檢疫者不可擅自外出。(圖/記者徐斌慎攝)

記者李宜秦臺北報導

新冠肺炎肆虐,交通公路總局表示,民衆若因居家檢疫、隔離或禁止入境因素,可延時辦理車輛定期檢驗」、「交通違規、違反公路法或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罰鍰繳納與裁罰」、「汽車燃料使用費繳納」、「職業駕駛執照審驗」、「道安講習」等業務,展延時間爲6個月。

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造成部分民衆須配合進行居家檢疫、隔離或禁止入境處理相關監理業務,爲照顧民衆權益,交通部公路總局特提出「因應民衆受新冠肺炎防疫措施影響之各項公路監理業務權益措施」,提供民衆得展延辦理。

公總表示,被隔離者可延後繳納罰單。(圖/記者黃克翔攝)

公路總局表示,民衆若因居家檢疫、隔離或禁止入境等因素,致未能依限處理相關監理業務,只要持醫療機構、出入境管理機關地方衛生機關開立之證明文件或其他足資證明治癒出院、入境、解除居家檢疫或隔離之證明文件,就近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辦,就可延後辦理部分指定業務。

公總表示,包括「車輛定期檢驗」、「交通違規、違反公路法或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罰鍰繳納與裁罰」、「汽車燃料使用費繳納」、「職業駕駛執照審驗」、「道安講習」等業務,均可展延至原因消滅後6個月內辦理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