亓樂義/「第一擊」的歷史經驗 我們曾經有過!
最近臺海空情緊張。據報導,爲因應共機接連越界並侵入我西南空域,敵情威脅增加之際,我國防部把「第一擊」一詞,在語義上明確爲「自衛反擊權」,覈准權由國防部長下達。
這不是新鮮事。早在1995年7月至1996年3月臺海危機期間,我國防部就已經明定「第一擊」收回由國防部決定。此前,我空軍戰機只要受到攻擊,可逕自還擊,不需請示。
當時,因爲性命攸關,一些飛行員難以接受。爲此,空軍總部還派出副總司令等要員,帶隊到空軍各基地巡迴說明,希望飛行員共體時艱,以大局爲重。如今,軍方派員到空軍作戰指揮部巡迴講習教育,要求飛官務必按應處規則執行,以不挑釁、避免擦槍走火爲原則。作法如同當年。
歷史不會重演,卻有驚人的相似。20多年前應對危機的經驗,雖然時移境遷,一些原理原則仍具參考性。
95/96臺海危機期間,時間跨度近9個月。國軍歷經數月的摸索和應變,深感各項整備工作範圍和涉及單位太廣,需要成立一個統合部門,居中監督指導,發揮聯合作戰功能,確保命令能有效貫徹到各個部隊。國防部爲此成立「永固專案」小組,由副總長執行官唐飛擔任組長(總長爲羅本立),並納編各副總長及有關情報和作戰等聯參人員組成。
特別的是,永固專案小組的聯合作業指揮中心,並不設在國防部衡山指揮所(COC),而設在空軍作戰部的作戰指揮中心(AOC)。爲何如此?因爲衡指所是國防部的戰時指揮所,以其指管系統可直接掌握海空動態,但對反應時間極短的防(制)空作戰,無法實施直接管制,而AOC是國軍防(制)空作戰的指揮樞紐,位階不及COC,卻能對戰機實施直接管制,掌握戰情於分秒之間,故而擔此重任。
永固專案小組成立後,立即提出國軍13項戰備,其中以「不開第一槍」和明定「第一擊收回由國防部決定」最爲重要,並且把國軍戰備任務區分爲「防範軍事衝突」和「自衛性攻擊作戰」等兩個時期。
▲國軍對共軍威脅的性質和兵力運用,都有清楚的界定和相應的行動準據。(圖/翻攝青年日報粉專)
在「防範軍事衝突」方面,專業小組把此前語義不清的防止「擦槍走火」,修訂爲防範「軍事衝突」;把空軍戰機與敵機「保持適當空域」的指導,修改爲「確保安全間隔」,目的是避免引發衝突。同時,明確界定共軍挑釁兵力的大小之分,所謂「小兵力」,律定爲戰機2批8架以下、艦艇1至2艘。以此作爲國軍處置威脅,實施有效兵力配置的依據,避免長期處於高張壓力狀態。
若共軍發動第一擊,我方的反擊底線,設在我國12浬領海附近,即在我有效管制空域及領海內實施,以便在擊落共機或擊沉共艦時,能及時打撈殘骸,證明是共軍率先犯臺,我方基於正當防衛而做出反擊,以爭取國際支持。把衝突限制在最小範圍之內。
在「自衛性攻擊作戰」方面,首重目標選擇。攻擊什麼目標,往往決定整個戰爭的基本性質。自衛反擊和生死之鬥,兩者打法完全不同。一旦實施「自衛性攻擊作戰」,先由國防部評估建議,再由總統裁奪決定,並且是全面性的聯合攻擊,而不是單一軍兵種的個別攻擊。三軍的自衛性攻擊行動,應有通則可循。
除此,所謂「攻擊」,界定爲「你打我這,我打你那」的行動。目的是以出乎共軍的預期實施攻擊。
從以上經驗看出,所謂「第一擊」,是在「防範軍事衝突」期間實施,以我國12浬領海附近爲底線,由國防部決定;所謂「自衛性攻擊作戰」,則超出我12浬領海,由總統裁奪決定。
按目前我《國防法》第8條規定,總統爲三軍統帥,行使統帥權指揮軍隊,「直接責成國防部部長,由部長命令參謀總長指揮執行之。」因此,只要動用武力,只有總統說了算。
距離上次臺海危機距今20多年,相信國軍對當前共軍威脅的性質和兵力運用,都有清楚的界定和相應的行動準據。
附:我在2006年臺海危機10週年,根據國防部「永固專案」部分檔案和對當年參與將領獨家訪談,而寫的《捍衛行動-1996臺海飛彈危機風雲錄》,是迄今紀錄當年國軍「永固專案」部分史實的孤本之作。
熱門推薦》
►梅復興/美國售臺AGM-84K(SLAM-ER)實屬睿招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網立場,歡迎投書《雲論》讓優質好文被更多人看見,請寄editor88@ettoday.net或點此投稿,本網保有文字刪修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