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看病等太久還要排隊!醉男甩診所女員工巴掌 再徒手推警
臺中李姓男子今年2月14日酒後前往某診所就診,卻因爲排隊問題,出手甩了施姓櫃檯人員一巴掌,導致施女腦震盪,還一度與到場警員發生推擠、拉扯;雖然他事後辯稱自己什麼都不記得了,但還是被臺中地院法官依傷害他人身體、對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強暴兩罪,判處拘役60日,得易科罰金6萬元。
▲李男不爽要按照順序排隊,加上等候時間太久,氣得對櫃檯人員呼巴掌。(示意圖/123RF,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臺中地檢署檢察官在起訴書中提到,李男當天是在酒後前往診所,因爲不滿等候太久,於是上前質問施姓櫃檯人員,對方表示會依據號碼牌順序辦理,他一聽心生不滿,當場出手甩了櫃檯人員一巴掌,力道之大甚至造成腦震盪等傷害。
施女嚇了一跳急忙報警,但余姓警員一到場,原本坐在現場等候的李男突然站起來開始逼近,還徒手推擠、拉扯警員,最後被依妨害公務當場逮捕,且經過酒測檢驗,測得他的吐氣所含酒精濃度爲每公升1.23毫克,明顯已經超標。
▲臺灣醫療暴力事件層出不窮。(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李男接受警方質詢時辯稱,當天自己的確有動手打人,但因爲喝得太醉,根本不記得過程,「我真的什麼事都不知道。」檢方依據證人供詞、警方密錄器影像、酒測紀錄表以及醫院診斷證明等證據,依法起訴李男。
臺中地院法官認爲,李男先前曾有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傷害等前科,卻不知悔改,僅僅因爲不耐等待候診時間,就隨意出手傷害他人,還對警員逼近、拉扯,顯然是藐視公權力威信及執行,加上他至今仍未與施女達成和解,犯後態度難認良好,最後依傷害他人身體罪判處拘役20日,另依對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強暴罪判處拘役50日,合併應執行刑期爲60日,得易科罰金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