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5次酒駕!他繳完罰金隔天又被抓 業務男「有老父母要養」求輕判
▲嚴姓男子10年5次酒駕。示意圖非當事人。(圖/記者何雨忠攝)
高雄一名嚴姓男子2018年8月與機車擦撞,結果酒測儀器一吹,酒測值居然高達0.7毫克,當場被依法送辦。由於加上這次,嚴男已經是第5次酒駕,因此高雄地院審理後,依公共危險罪判8個月有期徒刑;案經上訴,高雄高分院認爲他一犯再犯,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判決書指出,嚴姓男子大學畢業,從事業務工作,2018年8月10日晚間6時許從友人的住處開車離開,不料行經三民區同盟一路與松江街口就與宋姓女騎士發生車禍,造成對方倒地受傷。警方依法對嚴男施行酒測,測得他吐氣中所含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0.70毫克,嚴重超過法定標準,依照公共危險罪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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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男在庭上辯稱,沒有喝酒,只是吃了友人煮的不加水薑母鴨。不過法官發現,嚴男從2008年開始就有酒駕記錄,分別被處緩起訴、3個月、4個月以及6個月有期徒刑,而2018年8月9日纔剛繳完6月徒刑的易科罰金,沒想到隔天又第5度酒駕被抓到,因此視他漠視法律規定,重判嚴男8個月有期徒刑。
不過嚴男以家中有高齡父母要扶養,且明明已經和宋女達成和解爲由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爲他前後酒駕多次都無悔改,因此沒有理由輕判,維持一審判決結果,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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