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案罹難 卑南國中李詩涵、張加穎符因公死亡撫卹

代理總務主任李詩涵任教3年。(右二)(圖/李詩涵家屬提供)

記者兆麟臺東報導

臺東縣政府人事處23日晚間表示,普悠瑪列車翻覆事故中喪生的卑南國中教師張加穎、代理總務主任李詩涵,兩人均符合「因公死亡」撫卹條件縣府將爭取從優撫卹。

▲卑南國中教師張加穎老師,任教5年3個月。(圖/記者王兆麟翻攝)

臺東縣政府人事處長遊梅子晚間受訪表示,2位老師執行公務因公死亡事實非常明確,帶學生從事國際文化學術交流活動,雖是在返家途中遇難,依法仍是在執行公務時死亡。

遊梅子同時表示,雖然二人年資都很短,其中張加穎任教5年3個月,李詩涵任教3年,年資雖短,但縣府將設法從優撫卹,撫卹金額大約在160~180萬之間,同時會盡速辦理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