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話能力 列香港公務員升遷重要考慮因素

示意圖/東網

香港經民聯立法會議員、鄉議局主席劉業強書面質詢政府是否評估公務員的普通話水平,以及將公務員參加普通話培訓及經評覈的普通話水平,列入升遷考慮因素。香港公務員事務局長聶德權迴應,公務員需通曉兩文三語,其語文能力(包括普通話的能力)會反映在有關人員的工作表現上,而工作表現是晉升選拔的重要考慮因素。

劉業強指出,大陸國務院辦公廳發出的《關於全面加強新時代語言文字工作的意見》中提出,普通話在全國的普及率到2025年達到85%的目標,而香港政府曾表示目標是培養中英兼擅,能操廣東話、普通話和英語的公務員,故希望瞭解每年政府爲公務員提供的普通話培訓課程數目、如何評估公務員的普通話水平、會否將公務員參加普通話培訓及經評覈的普通話水平納入公務員升遷的考慮因素。

聶德權表示,中文和英文同是香港的法定語文,政府的政策是維持一支通曉兩文三語的公務員隊伍,確保他們在處理公務時能與市民有效溝通。各部門或職系首長會按其轄下公務員職系的工作需要,在有關職系的入職條件中訂明適當的中英文語文(包括普通話)能力要求,例如在遴選面試當中要求申請人以普通話作答或要求申請人須在指定普通話能力評覈測試中取得特定成績。

他提到,公務員學院致力推動公務員的普通話培訓,協助他們不斷提升運用普通話的能力,根據不同人員的需要,學院爲公務員提供的培訓涵蓋不同程度的課程。學院亦不時舉辦普通話專題講座,內容涵蓋粵普對照、表達技巧訓練以及工作實務應用等。學院在培訓中亦加入有關內地社會發展的主題,例如介紹內地城市生活的新事物和話題,以及常用詞彙的粵普差異。

聶德權稱,過去5年公務員事務局舉辦的普通話培訓課程及講座接近500場,參加學員共約13000人次。在現行的工作表現評覈機制下,公務員(特別是學位或專業程度職系的人員)在工作中運用普通話的能力是受評覈項目之一。受評人在評覈期內取得的語文資格及參加培訓課程的資料,亦會記錄在評覈報告。評覈人員亦會就受評人的培訓需要(包括語文培訓)提出建議。

他補充,公務員的晉升,是根據《公務員事務規例》所訂的準則,包括有關人員的品格、能力(包括工作表現和潛質)、經驗及晉升職位所需的資歷,並經晉升選拔委員會進行遴選和作出推薦,挑選最優秀和最合適的人員填補晉升職級的職位。公務員的語文能力(包括普通話的能力)會反映在有關人員的工作表現上,而工作表現是晉升選拔的重要考慮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