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小孩和外遇成婚姻3大殺手 資深法官:沒有愛都是問題
▲許多夫妻間常因生活上的各種問題爭吵。(圖/達志/示意圖,下同)
結婚生子養家是許多人人生的必經規劃,不過卻有不少人最後走上打離婚官司一途,不只雙方鬧得不愉快,雙方家人常被拖下水,孩子當然也常成爲苦主,而每天都必須處理離婚案件的家事法官,更是很有感觸,一名7年資歷的家事法官就列出了婚姻的3大殺手,「分別爲婆婆、小孩以及外遇。」
根據內政部2017年的統計資料,臺灣2016年共有5萬3850對離婚,比起2015年增加了402對,等於每天平均有147.5對離婚,而且其中婚齡沒有滿5年就離婚的,佔最多數有33.6%,其次是婚齡5至9年有20.7% ,而有許多人因爲諸多因素,必須透過打官司來離婚。
據《聯合報》報導,一名資歷7年的家事法官表示,「婆婆、小孩和外遇是婚姻的三大殺手。」因爲婆媳問題,或是對方外遇,以及小孩出生後,生活方式都必須改變等,都會成爲爭吵甚至離婚原因,甚至遇過丈夫嫌太太鍋子刷不乾淨要離婚,「2人沒有愛,甚麼都是問題。」另外處理案件時不乏遇到當事人感到委屈,發泄在法官身上,更常被投訴。
▼有法官認爲,婆媳、小孩和外遇問題都會是離婚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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