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議會秘書長吳鬆薰涉「利用職務詐取財物」 檢諭令30萬交保
▲屏東縣議會秘書長吳鬆薰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案,約談吳等相闗人員到案,訊後諭令30萬元交保 。(圖/記者陳昆福攝,資料照片)
記者陳昆福/屏東報導
屏東地檢署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偵辦屏東縣議會秘書長吳鬆薰涉弊案,昨天約談吳等相闗人員到案,19日訊後檢察官以吳涉嫌及貪污治罪條例中的「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諭令30萬元交保,另名鄭姓男子則依僞造文書罪交保5萬元,全案擴大偵辦中。
檢方與廉政署積辦偵辦這起貪污案,一度傳出檢方、廉政署、調查站調查人員大動作搜索屏東縣議會,由於議長周典論的弟弟周土盛先前涉及貪污罪嫌被檢方聲押禁見,加上議長的女兒周佳琪欲參選屏南地區立法委員,在此時機敏感時刻,引起議論。
但屏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兼發言人陳怡利下午特別澄清檢調偵辦吳鬆薰涉嫌貪污案,並未搜索縣議會,已要求先前錯誤報導的媒體更正、澄清。
據悉,廉政署配合屏東縣調查站報請屏東地檢署檢官偵辦這起案件,在蒐證告一段落後,昨天約談縣議會相關職員及吳鬆薰等人到案,由於有人不願意夜間偵訊,今天下午才完成偵訊作業,移送檢方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