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愈多關愈久!政院9日拍板打詐專法 業者配合可免責
羅秉成接受Yahoo TV《齊有此理》節目專訪的內容,在7日下午搶先曝光。羅秉成說,隨着打詐腳步加速與進階,「打詐專法」將同步修正打詐新四法: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科技偵查及保障法、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並配合配合明年頒佈「打詐行動綱領2.0」,若國會支持勢必能降低詐騙危害。
羅秉成說,臺灣可以說是全世界首先去推動這種法律的國家,打詐專法會給執法單位更多法律工具;並讓上游業者有防詐的責任跟義務,同時給它避風港跟免責條款,他說明,當業者接獲通知要下架投資廣告就配合,責任由國家扛,這叫「避風港條款」或是「安全港」條款。
羅秉成也說,當要調客戶資料,業者需提供很多資料時候,會怕簽了保密契約,有泄密責任,這部分只要配合政府,就會免責。
羅秉成說,讓金融、電信、網路平臺業者,從在各自業務要擔負責任,提高爲法律責任,畢竟業者對社會、大衆都有「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只要在適度要求下配合,就不會讓業者有後顧之憂。
懲詐部分,羅秉成說,目前鉅額的加重罪,是1年以上7年以下,未來鉅額詐欺,是3年起跳,最重關到十年,「騙的愈多關的愈久」;如果三人去做詐騙集團,還會加重期刑2分之1。
此外,羅秉成說,假釋引入「三振條款」,初犯通常是2分之1就出來,但如果是詐騙集團,要3分之2才能假釋,累犯要4分之3,犯三次還不得假釋 。
羅秉成說,打詐專法一加三當中,「科技偵查及保障法」將在法律明文規定可使用科技偵查;其次,「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將修正「網路流量紀錄」,現在歹徒已經不再使用電話,電話不僅要收費、還會監聽,都已改用通訊軟體,但網路會走電信,也會有流量紀錄、IP位置,SIM卡就如同通聯紀錄一樣,可以追蹤犯罪足跡,這類模式,已有國家在運用,但需要行政建制經費;另考量虛擬貨幣很嚴重,在「洗錢防制法」裡面有特別規定納管。
羅秉成說,這次會採「包裹立法」、「新四法齊進」,打詐的法治進階、打詐的腳步加速,就有機會在明年配合打詐行動綱領2.0升級版。爲此,政府預計今年下半年開始規劃,法律加上技術,大家都支持的話,會讓打詐的危害減輕。
羅秉成坦言,打詐過去有些許成效,但不能自足,還沒有控制下來,希望可以給足夠的法律工具、預算、人力。他說,打詐行動綱領1.5版投入10億元預算,已經幫人民守住百億的錢,希望國會的生態不要影響大家共同關注的法案,打詐是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