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金隆:保險法多為應急、反射式修法 考慮結構性革新
臺灣保險法學會22日於政大公企中心舉辦「第十屆兩岸保險法論壇」。由左至右爲臺灣保險法學會理事羅俊瑋、保險學會理事長李鬆季、臺灣保險法學會理事長林建智、臺灣保險法學會創會理事長施文森、金管會主委彭金隆、保發中心董事長黃泓智、地震保險基金總經理張嘉麟。記者戴玉翔/攝影
臺灣保險法學會22日於政大公企中心舉辦「第十屆兩岸保險法論壇」,本次主題爲科技、永續與創新趨勢下的保險法,共有兩岸超過30位以上學者專家參與發表對保險科技、保險與ESG及保險消費者保護等議題報告。金管會主委彭金隆出席活動時指出,「保險法需要做結構性的修法,因其爲產業最重要的根本大法,保險法訂的好與壞會直接影響整個行業的運作」,將盡力推動保險法革新。
保險法學會理事長林建智於開幕致詞時指出,「臺灣的保險法需要真正有系統地做革新」,主要有三大原因,第一,保險法其實很多地方充滿文意上的矛盾,也因此引發一些不必要的爭議,而爭議多其實是法規的問題;第二,彭主委鼓勵金融保險創新,但很多障礙來自於法規;第三,以學界的角度來看,保險法在教學上,常有法制上的交錯,也容易造成老師和學生的疑惑。但要修保險法目前還是很困難的,也因此出現新三年,舊三年,縫縫補補又三年,導致法規往往是不合時宜的。金管會日前也完成「金融行動創新法規調適平臺」的建置,而林建智也提出建言,呼籲往後保險法改革可以換一個啓動單位,從外圍單位來發起,這樣比較能夠完整來做改革。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則表示,自己之前曾任保險法學會的常務監事,深入參與保險法學會運作,幾乎臺灣所有保險法研究學者專家都在保險法學會,他也回憶當初與臺灣保險法學會創會理事長、政治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創辦人施文森的小故事,並幽默直言,「38年前(民國76年)要不是施老師收留我,今天我也不會站在這裡!」
彭金隆表示,保險法學會對臺灣保險法的貢獻非常多,正如林建智理事長說的,保險法確實需要大修,確實現在修法都是應急式、反射式的修法,遇到什麼問題就修什麼,這樣的結構會讓很多時候顧此失彼,作爲歷年來最瞭解保險法的主委,林理事長的建議我也聽到了,回去會和保險局研究。
彭金隆認爲,保險法需要做結構性的修法,因其爲產業最重要的根本大法,從實務上來看,保險法規定的東西都需要遵守,保險法訂的好與壞會直接影響所有保險業的運作,甚至影響整個金融業的運作。
彭金隆說,其實保險法再過去也曾大規模修改,最近一次應該是2001年修正,奠定很多重要基礎,但在科技、永續的新概念下,還是有很多問題,舉例來說,如今業法中有關投資的規定,是否能吻合永續、綠色金融發展,低碳、減碳等趨勢,以及資本適足規定是否具有指引的作用,另外,科技在進步,包含實體資產代幣化(RWA)、虛擬資產等,涉及到跨業別交易,這些都值得討論,有些還有點遠,但有些近在眼前,比如明年就會開放虛擬資產業者的立法,一定會衝擊到相關行業,很多事情都是越談越好,市場也會越來越好,因此值得深思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