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漁船遭登檢 為大陸海警新規上路以來首對臺執法

中國海警船示意圖。(新華社)

澎湖籍漁船大進滿88號2日晚間在金門東北角海域捕撈小管,因不明原因遭中共海警船逼近、強行登檢帶走。外界疑慮爲大陸官方報復。事實上,中國海警局自6月15施行新版「海警機構行政執法程序規定」,這也是新規上路後首次對臺灣漁船動作。

中國海警局5月15日公佈「海警機構行政執法程序規定」,自2024年6月15日起施行。《程序規定》一共16章,281條。內容包括總則、管轄、迴避、期間與送達、現場監督檢查、立案、調查取證、聽證程序、行政處理決定等內容,涵蓋海上行政執法的各個領域和環節,是大陸海警機構開展行政執法工作的基本規範。外界認爲有助於大陸進行海洋治理。

而內容明定中國海警機構在其認定的管轄海域,可登檢扣押涉嫌違反其出入境管理規定的外國籍船舶與人員,該內容此前也引發我外交部、海巡署反對。

事實上,中國海警新規上路後隔兩日,6月17日菲律賓1艘運補船非法闖入中國南沙羣島仁愛礁鄰近海域,中國海警依法對菲船隻採取管制措施。大陸海警當時根據新規第14章,對菲律賓船隻採取管制,第14章內容提及:「涉外行政案件的辦理」中明確提到,對涉嫌違反出境入境管理的外國人,需作進一步調查的,拘留審查最長可達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