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挺分屍男爆辱警察 以爲公權力迫害!拆草堂冤枉好人
▲由於華山草原將在6月30日收回,羅女律師表示,這段期間聚集附近的藝文界人士對公權力出現較爲敏感。(圖/記者柳名耕攝)
華山分屍命案中,50歲羅姓女子辱罵員警爆激烈衝突被以妨害公務罪送辦,檢方訊後3萬元交保。羅女的委任律師張鈞緯接受訪問時表示,6月30日華山大草原就要收回不再租借,許多經常聚集該地的藝文界人士對公部門人員較爲敏感,17日晚間警方上門抓人,誤以爲是公權力迫害,唯一沒喝酒的羅女纔會出現那麼大反應。
華山大草原因閒置許久,臺北市政府進行「都市再生計劃」,開放民間團體提出申請,經委員會審覈過後出借,目前該場地由「野青衆」自去年11月起使用,至6月30日北市府將收回交給司法院興建司法新區。
張鈞綸表示,當收回的消息確定,經常聚集在命案現場草堂一帶的藝文界人士,多少有些反彈氣氛,因此警方不斷上門,現場氣氛因此相當火爆,加上6月10日死者失蹤的消息慢慢在草原附近傳開,陳男也很熱心幫忙尋找,以爲公權力迫害「冤枉好人」,纔會羣情激憤。
▲羅姓女子供稱,自己根本不知道發生什麼事,以爲是公權力迫害「冤枉好人」,纔會火爆對員警動粗。(圖/記者徐彬慎攝)
根據羅女的說法,對陳男的私生活並不是很清楚,她也不是「野青衆」成員,但草堂搭建時,社團成員、陳男的藝文界朋友不少來幫忙,因此大家經常在一天結束後聚會、喝酒聊天休息。
而在案發前一天,也就是5月30日,羅女到草堂幫忙,但直到6月10日才又再到草堂,根本不知期間發生了什麼事,更不可能知道,大家聚會喝酒地點,就是命案現場。當時僅有死者失蹤的消息傳開,她也幫忙逢人就問死者下落。
6月16日,因陳男住在澎湖的朋友到臺北來,陳男召集其他人聚聚,羅女也應邀出席,一行十多人喝酒喝開了,只有她沒喝,纔會在員警大陣仗上門時,發生誤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