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深夜遭性侵 3路人裝沒看見逃跑...她裸下身衝向警衛求救
▲深夜遭性侵,3路人裝沒看見逃跑。(圖/達志/示意圖)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朱姓男子去年7月16日凌晨,見A女外出獨自遛狗,竟起色心,用雨衣蓋住對方頭部,將人拉到附近樹叢,強摸後硬上,還逼口交得逞。日前法院依強制性交罪判他4年6個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A女指控,當天在案發地點附近溜狗,突然被朱男以藍黃色雨衣蓋住頭部,對方還恐嚇他「不要亂動、不要尖叫」,且表示身上有武器,她因害怕會受到傷害,因此配合上朱的機車,被載到偏僻公園,朱男要求散步以混淆方向感,最後將她帶到樹叢撫摸其胸部和下體,之後指侵、並性侵得逞,還逼A女口交,還造成她背臀部、左大腿、左右小腿、右上臂多處挫傷。
A女全程都被雨衣蓋住頭部,但透過雨衣看到附近有3 個人,趕緊推開朱男向其中1人求救,但對方卻被嚇跑,之後改向另2 人求救,結果2人仍快步離去,她只好裸着下半身跑到附近輪胎公司,向保全人員求救,保全人員拿衣服給她遮蓋並協助報警。
法院審理時,朱男否認性侵,並認爲A女可能認錯人,但被害人指證歷歷,對於嫌犯穿着和長相特徵描述和朱男一致,「我有看到被告,就是對我性侵的人」、「我得很清楚、他的樣子我永遠忘不了」。法官認定朱男性侵,依強制性交罪判他4年6個月徒刑。★圖片爲版權照片,由達志影像供《ETtoday新聞雲》專用,任何網站、報刊、電視臺未經達志影像許可,不得部分或全部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