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騎上國道猛追車 他問「可這樣嗎」上層1原因不罰她
女警發現1輛自小客因闖紅燈、轉彎未打方向燈,行車搖晃等行爲上前攔查,但該車卻不停還開上88快速道路往國道。(翻攝自記者爆料網)
女警騎着警用摩托車上國道畫面被民衆拍下,直呼:「可以這樣嗎!」,經查證,這是林園分局交通分隊員警發現自小客因闖紅燈、轉彎未打方向燈等行爲,但該車卻從88快速道路往國道規避警方攔查,警方說將逕行舉發,而員警執行公務時,可不受標誌、標線號限制,有鳴笛開啓警示燈進行攔查合乎規定;國道警則說,林園分局主動檢附相關資料佐證,符合阻卻違規要件,於是暫不予舉發。
有民衆拍下昨日上午有女警騎着警用機車上國道,拍攝者直呼:「可以這樣嗎」、「這國道耶!」,最後拍下她打方向燈,緩緩切到外車道。
經查爲林園分局交通分隊員警於5日上午10時許執行取締交通違規勤務,行經大寮區鳳林二路與市道188線時,發現一輛自小客因闖紅燈、轉彎未打方向燈,行車搖晃等行爲,員警因而上前攔查,但該車卻不停,由88快速道路往國道規避警方攔查,該車輛將依不服稽查取締、闖紅燈、未打方向燈逕行舉發,最高可罰新臺幣3萬9000元,另將主動通知車主到案說明。
而有關警用機車騎上國道情形,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和《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員警因執行公務時,可不受標誌、標線號之限制,員警有鳴笛開啓警示燈進行攔查合乎法律規定。
國道警表示,因目前仍無民衆檢舉本案,尚無制單法源依據,與高雄市警察局聯繫後,該分局主動檢附相關資料佐證,本案確符合阻卻違規要件,爰暫不予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