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監也傳性侵 女犯使出「加藤腳趾」磨蹭獄友私處
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高雄女子監獄傳出性侵醜聞,何姓女受刑人去年在「違規房」內強行掰開獄友雙腳,以腳趾摩擦對方下體,全程都被監視器錄下。高雄地院一審依強制猥褻罪,判何女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何女因案在高雄大寮區的高雄女子監獄服刑,去年由於違反監獄的規定,與另名35歲女子移至監獄的「違規房」真1舍14房服刑。年6月8日下午近6點時,何女疑似性慾高漲,不顧女舍友反對,用手腳強行將對方雙腳扳開,再伸腳趾頭隔着褲子戳碰對方下體數分鐘,女獄友事後氣得告知獄方並提告。
高雄女子監獄去年傳出受刑人以腳趾性侵獄友一案,經高雄地院判決何姓女受刑人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袁庭堯攝)。
法官檢視監視器錄影翻拍照片,認定何女以猥褻行爲滿足個人的色慾,何女雖當庭認罪,但始終沒獲得女舍友諒解,爲彌補傷害,法官最後依犯強制猥褻罪,判其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可上訴。
被害女獄友另提附帶民事求償,認爲此事遭受精神上痛苦不堪,向何女求償60萬元,法官則判準何女須賠5萬元,同樣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