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大生淪淫蟲!2度強壓友人磨蹭欲性侵 法官也看不下去
一名警大男大生前年4月在女性友人家趁酒後,想2度性侵對方,法官判刑2年4月。(資料照)
一名警大男大生前年4月在女性友人家趁着酒後意識不清,欲2度性侵對方,女方事後報警後,雙方曾對質,女方問男方「你覺得其他同學還有其他教授會怎麼看你,然後其次怎麼看我?你覺得這是非常光彩的一件事嗎」,男子坦承釀禍,還說「別報(報警),不好玩」,法官判刑2年4月。
男子前年4月到女性友人家喝酒吃飯,半夜時強行脫下女方衣物,並強吻嘴脣,再用身體、雙手壓制對方在地,以下體磨蹭對方,女子後來在房間用電話向友人求救,本想用電話偷錄音,但2人後來都睡着,當天凌晨5點,男子又再度試圖性侵女方一次,女子最後大力推開才未得逞。
女子事後曾與男方對質,根據錄音內容,男子說「我不應該侵犯你」,女方說「你覺得其他同學還有其他教授會怎麼看你,然後其次怎麼看我?你覺得這是非常光彩的一件事嗎」、「你知道你剛纔把我壓在地上,你知道嗎」,男子說「啊,別報(報警),不好玩」,女子說「怕我報了你這整個生涯就毀了啊?」
法官認爲,男子是警大在學的已成年人,就學警大是選擇服務公職、爲人民服務,本爲國家仰賴的人才,卻因個人私慾恣意犯罪,尤其依其所就讀學校、科系,必然研習過刑事法規,且被害人恐因受害致終身留下難以抹滅的陰影,依強制猥褻罪判徒刑8月,另犯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10月,應執行2年4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