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會計捲入光電工程超貸案遭羈押 她抗告發回南院更裁

承暘光電會計陳雀單被控涉及捲入光電工程超貸案,原遭臺南地院裁定羈押,但她不服提出抗告,臺南高分院合議庭法官認爲,陳女於檢察事務官詢問中,更主動提供隨身碟2個,供檢方查證俾利進一步釐清案情,無從認有何事實足認其有湮滅、僞造、變造證據之虞,今天撤銷原裁定,發回臺南地院更裁。

臺南高分院合議庭撤銷原裁定理由爲,陳雀單于原審已坦認大部分犯行,此案案情固屬複雜,依檢方所指仍有其他共犯、證人尚未到案釐清案情,但此案檢方既已自2023年間,即已對同案被告蔡清旭、蔡月娥等人開始偵辦,並有詢問部分證人,如有意串證,早已完成,則此項疑慮已不存在。

何況,檢方並未舉證在開始偵辦後至今,有何被告與其他共犯、證人串證情。再者,陳女所述既與其他證人之證述不同,若有串證豈會如此,反而是證明無串證之情。

二審法官認爲,檢方於2023年間即對同案被告蔡清旭、蔡月娥等發動搜索,與本案至關重要公司、工程相關文件、手機、電腦等已爲檢方所查扣,檢方既已整理相關金流、合約等證據,迄今即難再認陳女有湮滅、隱匿證據之虞。陳女抗告意旨指摘原裁定不當,即非無據,自應撤銷原裁定,發回原審法院另爲妥適裁定。此裁定不得再抗告。

臺南地檢署偵辦光電不法犯罪,其中承暘光電負責人蔡清旭、蔡月娥姊弟不服羈押裁定提抗告,臺南高分院25日發回臺南地方法院重裁,臺南地院晚間改裁蔡清旭500萬元交保、蔡月娥4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另一名涉案被告前民進黨中執委經檢方詢問後以30萬元交保。

承暘光電會計陳雀單被控涉及捲入光電工程超貸案,原遭臺南地院裁定羈押,但她不服提出抗告,臺南高分院合議庭法官認爲,陳女主動提供隨身碟2個,供檢方查證俾利進一步釐清案情,實無從認有何事實足認其有湮滅、僞造、變造證據之虞,今天撤銷原裁定,發回臺南地院更裁。圖/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