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承諾願意跳出來承擔 大彰化西南離岸風電環差案通過

「大彰化西南離岸風電環差案」今日順利通過。(李柏澔攝)

環保署今(6)日於第390次環評大會審查「大彰化西南離岸風電環差案」,環評委員風機安全係數有許多討論,不過環委後來同意環評大會僅針對環境影響做審查,風機安全部分經濟部能源局表示已有完整審查制度,也承諾「願意跳出來承擔」,本案通過大會審查。

大彰化西南離岸風力發電計劃位於彰化縣西鄉鹿港鎮外海,爲能源局公告的第14號風場,該風場面積126.3平方公里,最大裝置容量642.5MW,陸域工程已於108年6月正式施工海域工程如風機基礎塔架葉片、海域電纜等,預計今年第一季施工。

本次變更內容爲風機與離岸變電站基礎設計海牀防淘刷保護工面積 ,並新增及修正環境保護對策環境監測及安全管理計劃。

會議環委對於風機間距及安全係數花了不少時間討論,雖然原環說書當初通過風機間距爲500至700公尺,但環委朱信認爲,和其他風場差距儘可能縮小,最好統一達700公尺會更好。

環委白子易指出,2015年蘇迪勒颱風當時就吹斷外海的8座風機,安全係數有嚴加評估的必要,也開玩笑說「竹科隨便一個電線杆倒了都會砸到一個博士,風機隨便倒下也可能砸到白海豚。」

開發單位沃旭能源迴應,本案一開始選用的是裝置容量8MW的機組,也符合當初政策環評結論的8MW風機,間距500公尺同樣符合當時結論,如果2025併網屆有計劃使用更大的風機,葉片間距則可以重新討論。

閉門會議時,環委仍就風機間距密切討論,環保署綜計處處長劉宗勇指出,本次環差項目並未申請變更機組的裝置容量,因此很難處理間距拉寬問題,況且現今葉片間距符合當初的環評決議

環委最後同意環評大會迴歸審查環境影響部分,風機安全係數由經濟部能源局主責,能源局強調已有一套完整的認證系統標檢局也有完整的審查制度,並保證「願意跳出來承擔」,本案最後通過環評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