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放颱風假?主管Line羣回「自行斟酌」 他疑惑了...網幫翻譯

網搜小組綜合報導

受到颱風瑪莉亞影響新北市11日停班停課,但臺北市基隆市則是上班上課,而雙北不同調的決定也讓許多民衆充滿「要上班嗎」的疑惑。一名網友在PTT發文詢問,雖然他住在新北市,但上班的公司在臺北市,「主管賴羣說了一句,上不上班自行斟酌」,這樣他到底要不要上班?

網友紛紛留言表示,「這應該是要去的14(意思)」、「這招妙,你去平時印象加10分」、「就是你自己決定要不要變黑人」、「自行斟酌辭職」、「翻譯:你放看看」、「不想有壞印象,就是被自願上班囉」、「意思就是不去的話,後天也不用去了」、「年終就知道差別了」、「這是覺得有生命威脅纔可以不去的意思」、「不來44看(試試看)」、「就是要你滾來上班」。

不過,也有部分網友提到,「不用去啊」、「看工作能不能做完吧?」、「當然是在家睡覺」、「自行斟酌就自動放假啊,X,奴才嗎」、「那他本人會去嗎?」、「法規勞工得不出勤,事後僱主不得懲罰」、「放啊!哪來那麼多小劇場」。

▲ 在臺北市工作的新北民衆不知道是否要上班上課。(示意圖記者謝盛帆攝)

臺北市勞動局指出,颱風來襲屬於天然災害之一,依照「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工資給付要點」,颱風發生時,如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必經途中任一轄區首長通告機關停止上班時,勞工可不出勤。

勞動局提到,沒有出勤的勞工,僱主不宜扣發工資,也不得視爲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爲其他不利的處分。勞工若應僱主要求而勉力出勤者,僱主除應照給當日工資外,也宜再加給勞工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協助。

因此,事業單位或僱主如果沒有按照該要點辦理,以致違反《勞動基準法》之工資、工時等相關規定,則可依《勞動基準法》處以新臺幣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