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78個政黨5月底前應完成財務申報
內政部今天表示,5月除是民衆及營利事業報稅季,政黨也要辦理財務申報,今年有78個政黨依法應在5月底前完成民國112年度財務申報,若未依限申報,依法可處新臺幣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內政部透過新聞稿指出,爲確保政黨的財務公開透明,依政黨法規定,政黨應於每年5月31日前,製作上一年度的財產及財務狀況決算書表,並委託會計師查覈簽證後報送內政部,內政部受理彙整政黨財報後,會將財務報告公開於網路上,讓民衆瞭解政黨財務運用情形。
內政部提到,今年3月19日已發函,提醒各政黨應在期限內完成財務申報,並留意常見錯誤情形,例如財報的收支科目與會計師查覈內容不符、財報金額計算錯誤、政黨運作情形未能呈現於收支明細,以及未依法定書表格式製作財報等情形。
內政部說明,提醒各政黨務必注意時效,避免因疏忽逾期,或未依規定方式完成申報,而遭受高額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