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散佈喝鹽、醋可殺菌假訊息 遭臺東地檢偵辦

臺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曾揚嶺表示,該名男子經檢察官訊後予以飭回。(本報資料照片

臺東1名男子在臺東社羣網站張貼「喝溫開水鹽巴或醋,能消滅新冠肺炎喉嚨病菌」假訊息。(臺東縣警局提供/蔡旻妤臺東傳真)

臺東1名男子在臺東社羣網站張貼「喝溫開水及鹽巴或醋,能消滅新冠肺炎喉嚨病菌」,警方以散佈假消息移送臺東地方檢察署偵辦,最重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警呼籲勿隨意散播、轉傳假消息以免觸法

臺東縣警察局21日表示,警方網路巡邏時於臺東臉書社團《臺東大小事》查獲40歲男子張貼「榮總主委貼文」,並指出新冠肺炎在還沒有來到肺部之前,只要多喝溫開水及鹽巴或醋,就能消滅病菌,並要求轉發給身邊的親朋好友。

警方傳訊該名男子到案說明,發現男子也在家族的社羣中張貼相同訊息,詢後以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罪移送臺東地方檢察署偵辦。訊息經臺東縣衛生局證實爲假訊息,臺北民醫院網站亦有提醒切勿相信。

臺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曾揚嶺表示,警方21日將男子移送到臺東地檢署,檢察官復訊時,男子坦承在網站和line羣組張貼訊息,檢察官考量男子坦承犯罪,且張貼不久後即刪除貼文,偵訊後予以飭回。

曾揚嶺說明,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散播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衆或他人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30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