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入職體檢被“自願”查乙肝 公司以“有脂肪肝傾向”等拒絕錄用

2021年3月,25歲的小剛化名)應聘旭川化學(蘇州)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旭川公司”)IT系統工程師一職。面試通過後,公司人事告知他入職體檢合格後就可以辦理入職手續。但體檢報告出來後,公司以小剛有“脂肪肝傾向”“尿隱血”爲由拒絕讓他入職,儘管體檢報告顯示“與接觸職業危害無關”。

小剛稱,在入職體檢時,體檢中心稱該公司要求必須檢查乙肝表面抗原”即乙肝五項檢查,並讓他簽下“自願”材料。因爲工作不好找,小剛自知是乙肝病毒攜帶者,仍然簽字檢查。檢查結果不出意地外爲乙肝表面抗原陽性。小剛懷疑,公司拒絕其入職的真實原因是他是乙肝病毒攜帶者。

↑小剛提供的檢測報告顯示,其乙肝表面抗原爲陽性。

我國明確規定除特殊職業外,健康體檢非因受檢者要求不得檢測乙肝項目。小剛認爲自己的人格權和平等就業權受到侵害,遂將該公司訴至江蘇太倉市人民法院,目前已進入庭前調解階段紅星新聞記者致電旭川公司瞭解此事,截至發稿對方未對此事作出迴應。

入職體檢要求查乙肝 公司稱多接觸化工材料對體檢嚴格

小剛告訴紅星新聞記者,他很小時就查出是乙肝病毒攜帶者,幼年讀書時常擔心自己遭受歧視。2010年時,國家發佈的《關於進一步規範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招用人員,不得以是傳染病病原攜帶者爲由拒絕錄用;受教育者在入學、升學、就業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歧視傳染病病原攜帶者。國家發佈的許多防歧視政策解除了家人擔心他無法正常大學的憂慮。

小剛大學畢業後的三年,找過好幾個工作,這些公司都按照國家規定未在入職體檢時要求進行“乙肝表面抗原”項目檢查。今年3月,他在網上看到旭川公司招聘IT系統工程師,他通過了面試。

小剛告訴紅星新聞,旭川公司安排他在3月21日到“太倉浙健門診部”進行崗前體檢,繳費後,前臺給他一封“自願”檢查乙肝五項書,並要求他簽字。

“因爲我知曉自己是乙肝病毒攜帶者,所以當時就提出疑問爲什麼要檢查這個,對方回答說是單位的要求,必須檢查。”小剛稱,他便向旭川公司人事部門員工詢問要求檢查乙肝的原因。對接他的員工回覆稱不太清楚,體檢都是按照入職常規體檢項目進行。小剛考慮到工作不好找,也沒有再細問就簽了字做了該項目的檢查。

↑小剛提供的與該公司HR的微信溝通記錄

在小剛提供的入職體檢報告的“檢查結論建議”一欄,結論爲小剛有“脂肪肝傾向”“尿隱血”“乙肝表面抗原陽性”的情況,建議爲“職業健康檢查發現其他疾病或異常,但與接觸職業危害無關”。

小剛稱,3月22日,他接到旭川公司人事部門的電話,公司以其體檢出現“脂肪肝傾向”“尿隱血”體檢不合格爲由拒絕錄用。

收到體檢報告後,小剛曾諮詢醫生,醫生告知體檢結論不影響入職,他再次撥打旭川公司的電話希望公司錄用他。在小剛向紅星新聞記者提供的錄音中,旭川公司人事告知小剛,“我們是化工企業,很大程度會接觸化工材料,我們對(員工體檢)各項指標要求都很嚴格。”錄音中,人事也提到不錄用小剛是因爲他的體檢報告檢測結論。

小剛認爲,體態偏胖的人體檢查出有“脂肪肝傾向”很常見,如果以此爲由拒錄涉嫌歧視體態偏胖羣體。而對於“尿隱血”,他曾前往醫院複查。據小剛提供的4月17日蘇州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出具的檢驗報告單彩色多普勒超聲報告顯示,小剛尿蛋白檢查“弱陽性”,但“雙腎、膀胱未見明顯異常”,醫生告知這並不影響工作。

↑小剛提供的與該公司HR的微信溝通記錄

4月19日,小剛通過微信給旭川公司人事發消息,告知他已諮詢醫生,醫生說脂肪肝是輕度,尿隱血一項也不重要,並詢問公司拒絕錄用究竟是何原因。公司人事其後將小剛拉黑。

懷疑因乙肝被拒錄將公司訴至法院

旭川公司的招聘宣傳資料顯示,該公司專注於聚氨酯的研發、生產、銷售,綜合實力連續多年名列“中國化工500強”。

小剛此前很想入職這家公司,沒想到卡在了入職體檢,他懷疑旭川公司所謂的“脂肪肝傾向”“尿隱血”都不是拒絕錄用他的理由,公司讓他必須在入職體檢時進行“乙肝表面抗原”檢查,涉嫌違反國家相關規定,是歧視身體健康的乙肝病毒攜帶者。

紅星新聞記者瞭解到,2011年,原衛生部發布的材料顯示,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不能從事特警血站採血員等工作。IT系統工程師並不在其中之列。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範乙肝項目檢測的通知》

2011年1月,原衛生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範乙肝項目檢測的通知》要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在就業體檢中,無論受檢者是否自願,一律不得提供乙肝項目檢測服務

小剛此次體檢的“太倉浙健門診部”工作人員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在企業未要求做“乙肝表面抗原”的情況下,該門診部不會要求體檢者進行該項目檢查,有的企業提出需要做該項目,或者體檢者自己提出要做該項目,門診部會以“個人”的形式爲體檢者進行檢測。

小剛認爲,旭川公司的行爲使他“人格和心靈受到了重創”,涉嫌違反國家人社部《關於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就業權利的意見》《就業促進法》及《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侵害了他的人格權與平等就業權,並將公司訴至法院。

小剛的訴求爲請求法院依法判令旭川公司支付他精神損害賠償金5萬元,並賠禮道歉。5月20日,小剛的代理律師浙江漢鼎律師事務所張永輝告訴紅星新聞記者,案件目前正處於訴前調解階段。記者致電旭川公司,截至發稿公司未對此事作出迴應。

紅星新聞記者 陳卿媛

編輯 張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