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詐團虐死棄公墓 國民法官今看「刺激性證據」

臺中市林姓男子在前年12月間因提供人頭帳戶,遭劉姓男子等4人控制在北屯區一處民宅內,林因抵抗、呼叫,遭劉等人以球棒、手銬、徒手等方式毆打,林因傷重不治,劉等人即將林棄屍在新社第七公墓,檢警追查發現,此案又是另起「臺版柬埔寨案」,有超過15人受害,其中林男被打死,由國民法官審理,今天開庭時,檢方提示法醫解剖林男的「刺激性證據」,因照片血腥,未在法庭公開,僅供國民法官審閱。

林姓男子遭劉姓男子等4人虐死案,屬於臺中地院國民法官審理案件,今天下午在國民法官第二法庭開庭,公訴檢察官在開庭陳述時,定義此案爲「囚室殺人案件」,強調此案劉姓男子等4名被告,有殺人不確定的故意。

檢方也向國民法官提供劉男等人使用的球棒、染有血跡的手銬、現場監視器畫面,以及劉等人開車載運屍體的過程與相片,另外檢方提到,此案林姓死者經法醫相驗後,全身有多達43處的外傷、27處集中在頭、臉部,檢方爲方便國民法官辨識,還製作了一個3D的動畫頭像,以清楚標示頭部傷勢的位置。

檢方另外向國民法官提供法醫解剖時的相驗相片,因多張包含死者頭部、身體被解剖,以及遭毆打血肉模糊的相片,檢方基於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的規定,歸類爲「限制的刺激性證據」,沒有公開向聽庭的民衆展示,僅供國民法官審閱。

劉男等4人今天出庭時,都否認殺人犯意,僅承認有私行拘禁、傷害致死犯行,部分涉案人強調,都僅有打死者「頭部一、兩下」,部分被告強調沒拿棍棒,而且毆打行爲只是要限制死者不要再掙扎,沒有殺人念頭。

此起「臺版柬埔寨案」從今天起,一連審理4天,後續將訊問涉案被告、證人,以及參與相驗的法醫師,還有被告的家屬等,最後將在2月1日的中午,由國民法官宣判。

檢方調查,林姓男子在前年12月7日因提供人頭帳戶,被劉姓男子等5人(其中一名爲少年,另由少年法庭審理),帶回臺中市北屯區瀋陽路的民宅,以抹布塞住嘴巴、矇住眼睛、手銬、腳鐐方式「強控」林男,因林抵抗、呼救,遭劉等人持手銬、棍棒、徒手等方式毆打,林因頭損傷而死亡,隨後在隔天被劉等人載往新社第七公墓棄屍。

林男屍體曝光後,臺中檢警追查又是發現是另起「臺版柬埔寨案」,由柯姓男子等16人的詐團吸收人頭帳戶,至少有15人被害,詐騙金額有8400萬元,其中林男被打死,涉案的劉姓男子等4人,被檢方依殺人、私行拘禁等罪起訴,由國民法官審理。

臺中市林姓男子前年底遭詐騙集團打死後,被棄屍在新社第七公墓。圖/讀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