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養家庭虐童致死案 國民法官審理

蔡姓女子虐死未滿2歲幼童,士林地檢署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罪起訴蔡。(資料照/李文正臺北傳真)

新北市蔡姓女子透過社會局轉介,擔任未滿2歲羅姓幼童的寄養家庭,照顧羅童及其胞姊,去年5月間竟以橡皮刮刀毆打、凌虐羅童致死,案情如同「剴剴案」翻版。

士林地檢署偵結,依《刑法》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罪起訴,全案移由國民法官專庭審理。

新北市社會局表示,蔡女過去並無施虐紀錄,在接獲兒童保護通報並確定施虐情況後,隨即廢止施虐者蔡女的寄養家庭資格,同時將羅童姊姊移出安置,並協助家屬配合調查及權益爭取。

起訴指出,蔡女2021年3月向臺灣世界展望會申請擔任寄養家庭,同年10月開始照顧羅姓幼童,隔年4月羅童開始學習上廁所,蔡女以橡皮刮刀毆打羅童頭部、腹部、腿部等處督促幼童,導致幼童身體大面積深紫瘀青。

2022年5月21日羅童食慾、精神不佳,沒有活力,隔天發燒到38度,蔡女卻不以爲意,遲遲不帶羅童就醫,經過3天,羅童喪失意識,蔡女不得已通報119送醫,經醫院16小時搶救,仍因頭臉部外傷,頭皮出血、身體及肢體多處瘀傷,致腦水腫、肺炎、橫紋肌溶解症、急性腎衰竭死亡。

由於醫院根據傷勢認定有兒虐情事,通報社會局及警方,案經羅童生母提告,檢察官相驗後分案調查。

檢方認爲,蔡女因擔任寄養家庭主要照顧者,涉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罪,依法可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

社會局呼籲,關愛兒少是每個人的責任與義務,新北絕不容許對兒少的暴力行爲,只要施虐,絕對依法查辦,勿枉勿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