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澳大橋檢測 教授陳明正假造宜縣541座橋樑報告判刑2年

健行科技大學前教授陳明正,曾於2018年間承攬宜蘭縣內橋樑檢測工程;2019年南方澳跨港大橋斷裂案後,陳被爆出根本沒有親自到現場,而是僱人目視檢測,再假造檢測報告,共541座橋。宜蘭地院日前一審宣判,陳明正犯僞造文書罪,處有期徒刑2年。

判決書指出,陳明正是萬喬豐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的負責人,他擔任健行科大時指導的女學生張彩宸也是萬喬豐的股東,陳負責檢測技術,張操盤行政事務;2018年3月19日,萬喬豐公司以1124萬5000元承攬「107年度宜蘭縣橋樑檢測」工程,包含8個鄉鎮、數百座橋樑。

橋樑數量太多,陳明正無法一一到場檢測,分別委託11名不具備檢測資格的人員,到各橋樑目視檢測後,再使用「第二代臺灣地區橋樑管理資訊系統」上傳資料,在系統內輸入根本沒有到場的檢測員名單「陳明正、張彩宸」等人。

檢方查閱系統資料,包含三星鄉95座、礁溪鄉88座、壯圍鄉67座、五結鄉65座、羅東鎮58座、冬山鄉125座、蘇澳鎮27座、南澳鄉16座,共541座橋,系統內的現場檢測自拍頭像,與輸入檢測人員名字不符,加上受委託的11名實際檢測人員的證詞,認定陳明正與張彩宸僞造文書,不法所得823萬餘元。

陳明正與張彩宸矢口否認,並互相卸責。陳表示,現場檢測人員由張彩宸分配,他僅負責事後審查,對檢測人員如何登記、上傳等事項並不知情;張反咬,自己雖名列本案共同主持人,相關事項全是由陳明正處理,她只負責處理庶務。

法官審酌各項證據,不採信陳明正與張彩宸的辯詞,一審判陳明正與張彩宸犯僞造文書罪,陳處有期徒刑2年,張處有期徒刑1年10月,可上訴。此外,檢察官起訴陳、張檢測南方澳跨港大橋造假涉犯詐欺罪的部分,法官認爲罪證不足,此部分無罪。

宜蘭地方法院判決,陳明正與合夥人張彩宸犯僞造文書罪,各處有期徒刑2年、1年10月。本報資料照

2019年宜蘭南方澳跨港大橋斷裂,負責檢測橋樑的健行科大前教授陳明正被爆出假造檢測,根本沒有實際到場,而是僱人目視檢測。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