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藏大賣場廁所偷抓小一童「弟弟」 原因只爲好玩
梁姓男子19日於鳳山區一間大賣場亂摸男童的生殖器,遭轄區文山派出所員警帶回。(翻攝臉書「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鳳山分局文山派出所」)
高雄市一名男子19日晚間前往鳳山區一間大型賣場時,於廁所遇見一名落單的小一男童,竟伸手強摸了兩次男童的生殖器,案經男童母親察覺小孩面露恐懼,詢問後才驚知被怪叔叔亂摸。稍早,警方已帶回該名男子,他聲稱是一時興起才摸,全案將朝向性騷擾防治法偵辦。
據瞭解,男童的母親在臉書社團發文指稱,她帶就讀小一的兒子前往鳳山區一間大賣場購物,但兒子從廁所回來後,表情顯得相當害怕,她一問之下兒子才說,「有叔叔摸他的雞雞2次」。
男童母親當下氣炸到處尋人,但該名變態男子早已消失的無影無蹤,其母親則立刻報案,透過警方的協助下調閱賣場監視器影像,警方則發現,在事發過後,有名男子騎乘機車離開現場,火速透過監視器追人,並於今日晚間將該20餘歲的梁姓男子帶回。
警方指出,梁姓男子一見到警方隨即坦承犯行,並聲稱出手摸男童生殖器「只是好玩」,在帶回過程中,還一直問警方是否會導致坐牢,但警方不予以理會,將其帶回警局偵訊。
警方呼籲,依《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規定,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爲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爲者,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