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衆黨促科技偵查法 助攻檢辦案

藝人黃子佼(前排中)被爆出是「臺版N號房」偷拍論壇的高級會員。(本報資料照片)

藝人黃子佼近日被查出,曾在有「臺版N號房」之稱的偷拍色情論壇購買上百部性影像,還有7部未成年性影像,引發撻伐。民衆黨立委黃珊珊7日表示,購買觀看兒少性影像的行爲不但違法,更是不法集團的幫兇,令人髮指,將研議對相關法規提高刑責,民衆黨團也正推動《科技偵查法》草案,給檢方足夠武器辦案。

黃珊珊指出,網路犯罪都是使用「暗網」等,黨團已討論設立《科技偵查法》的專法,黨團版本接下來會與檢察官改革團體討論,因爲目前連定位的「M化車」都不能用,法院認爲M化車無證據能力,不能當證據,導致很難把犯罪者揪出來,因此要修法,給檢方一些武器,不要到時候說沒證據能力。

針對外界質疑該法恐侵害人權,黃珊珊解釋,要限制人民自由權利,必須有法源依據,這也是爲何要訂定科技偵查的專法,讓司法人員有更多權限,就像聲請監聽票一樣,要經過法院授權,纔算是合法監聽,採證過程都要有正當法律程序。

至於臺版N號房,根據《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抑或支付對價觀覽兒童或少年爲性交或猥褻之行爲者,均各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萬至30萬元罰金。黃珊珊認爲刑責確實較輕,正在與幾個團體討論,研議是否加重。

黃說,兒少性剝削條例去年已修正加重刑罰,正是因爲對兒童與少年性剝削的行爲,是天地不容的極度惡行;法律都有,但需要更多的宣導與強力執法,因爲犯罪的人都有一個共同特點,他們不怕刑罰,認爲自己不會被抓到,對兒少犯罪零容忍,絕不能姑息,要讓他們無所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