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不贊成廢除考試院

(圖/新華社)

6月30日,蔡政府表示,廢除考監兩院的確是執政黨的長年主張,但是工程浩大需要修憲,目前已組成工作小組,希望下個會期修憲委員會召開時,可以提出看法和議案,朝野能夠凝聚共識。這樣的說法看似有理,其實違反民意。TVBS最新的民調證實,有62%的民衆不贊成廢除考試院,遠高於贊成的20%,不是任何政黨可以抹殺的。

假如沒有了考試院,只有「行政院考試委員會」,最高興的除了行政院長,必然是「口譯哥」之流了。請問,38萬名公務人員,以及每年近50萬名的國家考試應考人,加上62%的民意,會同意這樣的修憲嗎?古今中外的民衆,都厭惡甚至痛恨朋黨政治,以及裙帶關係造成的不公,使得青年沒有出路,社會不能流動。中國自古至今的考試製度首重公平,只有獨立的機關方能達此效果,這是鐵一般的事實,誰能強辯?

有人以爲,孫中山先生只主張設立獨立機關考選大小官吏,而未提及銓敘,所以人事行政應該他屬。其實,早在中華革命黨的總章中,孫先生所定考試院的職務,除了「考驗黨員才幹,而定其任事資格」外,更有「調查職員事功,而定其勳績」,可知考試院爲人事行政的總機關,用以建立超然的人事制度。

政府遷臺以後,爲了便宜行事,依據《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調整中央行政與人事機構,於行政院設置人事行政局,明顯違反憲法第83條,引發重大爭議。臨時條款廢除後,人事行政局依然存在,改稱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來到考試院,宣稱本院無權繼續修訂政務人員的相關法規,可謂乞丐趕廟公。我們假如默爾而息,如何面對憲法尊嚴和官箴職守呢?

又有人以爲,五權憲法爲我國所獨有,所以應該廢除,改行多國實施的三權。此說若能成立,我們是否要廢除新臺幣,改用國際流通的美元呢?其實,世界各國也有考試機關,例如,在人事行政權方面,美國曾有文官委員會,現有功績制度保障委員會,日本現有人事院等,都不乏獨立的地位。學者建議,考試院除了本來掌管的公務人員業務外,也可建立政務人員的任用資格標準和培訓機制,改善行政權的酬庸風氣,提高政務人員的素質,這纔是正本清源之道。

考試院的主要任務是考選、銓敘和公務人員保障訓練,爲政府人事法制的最高主管機關,肩負健全文官制度的重責,這些工作需要一個獨立行使職權的機關。請問誰比考試院更能超脫黨派?更能獨立行使職權?法理與政治實務,都證實考試院的必要與重要。所謂廢除考試院爲朝野共識,所謂考試院是過渡機關,恐怕是誤解與漠視了。

阿根廷作家波赫士說:「我們做得對,有義務成爲另一些人。」面對權勢與威嚇,我們選擇成爲另一些人,逆風前行,並不孤單。   (作者爲考試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