秒數讀完未變綠燈...騎士直衝釀3傷 「號誌燈壞了」警打臉:就是闖紅燈

記者陳以升新北報導

新北市新莊區一名男子機車停等紅燈時,號誌秒數結束後,未等待變綠燈,隨即催油門闖紅燈,剛好與綠燈直行機車發生碰撞,造成3人送傷送醫,事後男子質疑號誌燈故障,但警方表示用路人仍要依照《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管制規則》203條第二項規定,等待綠燈才能行駛,男子明顯違規闖紅燈。

吳男見紅燈秒數讀完,隨即催油門與綠燈直行黃男碰撞車禍,警方表示吳男明顯違規闖紅燈 。(圖/記者陳以升翻攝)

23日下午4時許,吳姓男子(46歲)騎機車在新北市新莊區思源路、中正路口停等紅燈時,見紅燈秒數讀完,立刻催油門往板橋方向行駛,但紅燈根本還沒變成綠燈,其他機車騎士也跟着往前衝。

此時,黃姓男子(20歲)騎機車載着陳女(16歲)綠燈直行,沿着中正路往三重方向行駛,恰巧在思源路、中正路口與吳男發生碰撞,現場機車零件四散,經救護人員到場將3人送醫,吳男臉部四肢擦挫傷,黃男除了擦挫傷外,肺部因撞擊出現破洞,陳女僅受擦傷,幸好經救治後沒有生命危險。

事後吳男質疑路口交通號誌故障,纔會造成車禍;對此,新莊分局代理交通分隊長呂義原表示,依照《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管制規則》203條第二項規定,行車管制號誌於圓形紅燈燈面旁,得附設可顯示紅色數字燈號方形行車倒數計時顯示器,或可附設於黃燈鏡面內,用以表示行車管制號誌紅燈剩餘秒數,所顯示之剩餘秒數僅供參考,車輛仍應遵循當時顯示之燈號行止。

警方再度強調,該路段車流相當大,在不同時制會有不同秒數,在時制變換時,會有秒數延遲,並非交通號誌故障,再者,民衆應遵守交通號誌指示,在還沒有變換成綠燈時就行駛,明顯違規闖紅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