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誤傳黃鼠狼咬人!肇事「雪貂」無狂犬病冤遭安樂死
苗栗縣25日傳出黃鼠狼咬人事件,爲檢驗是否爲狂犬病案例,動物已遭安樂死;但縣府農業處傍晚表示,肇事者其實是從國外引進的寵物貂「雪貂」,經化驗後,晚間8時左右證實其並未感染,且雪貂並不在高危險野生動物之列,相關單位未經確認便將動物「處死」,讓雪貂死得冤枉,林務科卻認爲「不得不如此」!
▲誤傳黃鼠狼咬人,肇事「雪貂」證實無染狂犬病冤死。(圖/翻攝《民視新聞臺》)
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證實,咬傷人的動物並非黃鼠狼,而是俗稱「雪貂」的寵物貂。苗栗縣政府農業處林務科人員指出,一般而言野生貂在山區只要聽見人類腳步聲就會閃避躲藏,咬人機率不大,經研判肇事的雪貂是遭人類棄養。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爲監測追查狂犬病病源,將石虎、黃鼠狼、鼬獾、棕蓑貓、白鼻心及麝香貓列爲6大高危險野生動物,雪貂並不在列。而日前咬人的雪貂經縣政府緊急送驗後,當晚證實狂犬病呈陰性反應;對於因人爲疏失讓雪貂冤死,林務科表示,即使是人爲豢養寵物,遭棄養後可能與野生動物接觸,仍有潛在風險「不得不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