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上半年測速桿王在頭屋 取締超速4649件

苗栗縣警察局公佈今年上半年固定式照相杆取締超速違規杆王,在臺13線(尖豐公路)頭屋鄉24.2公里處南向進入市區處,半年共取締4649件,繼去年之後蟬聯杆王。

縣警局今天公佈上半年超速固定杆,取締超速違規2萬6300 件,其中超速件數前3名依序頭屋鄉臺13線24.2公里處4649件、竹南鎮公義路1557號4317 件,及臺3線大湖鄉127.3公里處爲3508件。

部分用路人指出,杆王因在國道1號頭屋交流道往頭屋市區、苗栗市方向,且在下坡路段,固定杆前又有國1跨越臺13線陸橋橋墩,駕駛人稍不注意,容易超速行駛「中招」。

交通警察隊也統計全縣固定式測速照相杆,發現上半年超速逾40公里以上危險駕車計有191件,其中測得最高時速達 164 公里、超速84公里,除了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以3萬6000 元罰鍰,並吊扣牌照6個月。

另分析今年上半年肇事原因爲,違規超速死亡交通事計4件,相較去年下半年10件,減少60%,警方認爲實施速度管理,讓民衆養成遵守速限行駛習慣,進而防制交通事發生。

臺13線頭屋鄉24.2公里處固定測速杆,今年上半年取締4649件,繼去年之後蟬聯杆王。圖/苗栗縣警察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