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測速照相王 半年抓3840件
位於臺61線97.55公里南向的測速杆,今年取締量達3840件,爲苗栗縣全縣固定測速杆之冠。(警方提供/莊旻靜苗栗傳真)
苗栗縣政府警察局統計,全縣上半年測速照相杆取締前10名11日出爐,位於後龍鎮臺61線97.55公里南向的測速杆,取締量達3840件,成爲上半年度的「杆王」。警方也發現,在疫情3級警戒期間,外出車輛減少,民衆駕車車速可能因車少而變快,也呼籲駕駛仍須遵守速限,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
位於臺61線97.55公里南向的測速杆,今年上半年取締量達3840件,爲苗栗縣全縣固定測速杆之冠,該路段速限爲每小時80公里,但全線寬敞筆直,也沒有號誌管制,因此超速的駕駛較多。警方表示,這支測速杆於2019年啓用,該年度就爲測速杆王,今年再蟬聯,可爲國庫進帳1152萬元罰鍰。
測速杆王亞軍則在頭屋鄉尖豐路、中正街口,於今年初啓用,其位於頭屋交流道附近,該路段限速每小時50公里,上半年度取締量達2489件。
第3名至第10名依序爲獅潭鄉臺3線108公里南向2105件、大湖鄉臺3線131.6公里北向1722件、三灣鄉臺3線102.8公里北向1365件、通霄鎮128縣道2.4公里西向967件、頭份市中央路頭份國中前東向941件、苑裡鎮140縣道8.1公里東向751件、竹南鎮永貞路與勝利街口南向717件、苗栗市臺13線35.2公里北向690件。
警方表示,在疫情3級警戒期間,外出車輛減少,民衆駕車速度也因此變的較快,透過固定測速杆執法設備,可保障用路人的行車安全,也讓警察可全力投入防疫工作與處理突發的治安、交通案件,不過警方還是提醒,民衆外出仍務必遵守交通規則,維護彼此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