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化車證據能力惹議 法務部將研修2法案因應

M化車證據能力惹議 法務部將研修2法案因應(本報資料照片)

針對法院認定M化車蒐證無證據能力,致犯罪集團無罪確定一事,法務部 20日表示,法務部研擬於《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增訂「M化車條款」,且積極研修《科技偵查及保障法》草案,持續推動科技偵查法制化,並保障人民基本權。

法務部表示,M化車屬於偵查方法,爲配合執法人員善用此利器,將盡速研提《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修正草案,增訂M化車條款,使執法人員得依法定要件及程序使用M化車進行犯罪調查,除可利用精確定位追蹤組織集團成員行蹤,溯源追查犯罪組織或機房所在地外,亦可精確定位被害人位置,以迅速營救遭犯罪組織控制或囚禁之被害人,全力遏阻組織犯罪,確保民衆身家安全。

另法務部持續推動科技偵查法制化,正調整研修《科技偵查及保障法》草案,以保障人民基本權爲核心,朝發動程序之門檻更嚴格、加強法官保留密度、完善監督機制等方向調整,以兼顧打擊犯罪與人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