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晚被狼父襲胸忍4年 直到越線闖「三角禁地」怒揭發獸行

每晚被狼父襲胸忍4年,直到越線闖「三角禁地」怒揭發獸行。(達志影像)

一名國二少女,從小學4年級起父母離異,每天與父親睡同一張牀,但父親每晚都被父親環抱襲胸,因自覺這程度可以忍耐,因此不敢對外人說。直到14歲後,父親竟然趁他午睡時進行指侵,少女終於無法忍受父親侵犯最後底線,決定揭發惡行;法院審理後,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乘機性交罪判狼父4年6月徒刑。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少女小美的父母親於小學4年級時離婚,少女與父親同住。父女兩人長年都共睡一牀,而且父親每天睡覺時都是抱着她睡,而且會來回撫摸她的手臂,或是從肚子摸到胸部。

小美當時不懂,直到小學5年級學校教健康教育,纔開始對父親行爲感到不舒服,也有明確拒絕父親,但父親並未理會,她也不曾跟任何人提及這些事。直到國中二年級時,某天午睡父親從背後環抱,還將長褲往下褪,並將手伸進內褲進行指侵。

小美當下感到刺痛,決定不再裝睡,睜開眼睛,讓父親知道她醒了,之後父親就沒再繼續。小美表示,她從小學4、5年級時,父親就會摸她胸部,每次她都拍掉手,父親都不理會繼續摸,她都覺得還可以忍耐,所以不曾告訴同學或老師,但這次情況最嚴重,就是因爲父親已經指侵,所以立刻用手機傳訊息給老師,選擇報案是希望能獲得幫助。

但小美的父親供稱:他向來都是抱着女兒睡覺,事發當天,有將手伸入下體,是女兒自己拿藥給他,說自己擦不到,希望幫忙擦藥,但他不知是何種藥物,女兒只說是被蟲咬到癢癢。

法官審酌,該名狼父不思善盡呵護、照顧幼女成長之責,反而對女兒乘機性交,無視性自主決定權,爲滿足一己私慾,罔顧人倫,造成女兒心理創傷與陰影,且該名父親犯後始終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判狼父4年6月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