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河市案獲兆豐銀獨厚? 日勝生:絕無此事
▲日勝生25日發重訊駁斥,媒體報導質疑日勝生無足夠擔保品,竟由兆豐銀替董事長林榮顯之個人本票發出35.3億元保證函。(圖/東森新聞)記者葉佳華/臺北報導
針對媒體報導,美河市案簽署協議書時,北市府要求日勝生繳交35.3億擔保金,日勝生無足夠擔保,由兆豐國際商銀髮出35.3億元的保證函一事,對此,日勝生25日發出重訊,澄清授信案皆依照金融機構的授信規範辦理,遵守相關金融規定,絕無報導所述情況。
針對25日媒體報導質疑美河市案簽署協議書時,北市府要求日勝生繳交35.3億元擔保金,日勝生無足夠擔保,由兆豐國際商銀髮出35.3億元的保證函等情事,該報導引述人士未經查證之發言,已嚴重影響本公司聲譽。
日勝生所有授信案皆依金融機構之授信審查規範辦理,均遵守相關金融規定,依法行事,絕無報導所述情況,有關本公司前爲新店美河市案向兆豐國際商銀申請新臺幣35.3億元之履約保證額度,由兆豐國際商銀出具「銀行連帶保證書」予臺北市政府乙節,本公司確實提供足額擔保品,絕無報導所稱,兆豐國際商銀在毫無擔保下爲日勝生開具保證函之情事。另,依據授信條件約定,除由本公司提供足額擔保品外,尚由本公司負責人作爲本履約保證額度下之連帶保證人,本公司特此鄭重澄明。